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全年审议通过法规案16件 立法质量不断提高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23日15时12分讯(记者 阙影 刘艳)1月23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厦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显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年审议通过法规案16件,涉及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22部,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年来,保障高质量发展立法稳步推进。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重新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已经常委会一审。为适应市场化改革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废止经纪人条例、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
一年来,生态环保立法继续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修订水污染防治条例,制定河长制条例,修订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审查批准秀山自治县锰矿资源管理条例等两部单行条例。
一年来,惠民弘德立法成果突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国旗法实施办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办法,并经过认真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和信访条例。经常委会四次审议,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也提请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一年来,立法工作机制更趋完善。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重要法规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双组长”工作机制,立法工作质效明显提高。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公众直接参与立法过程,首批设立的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水污染防治条例等8部法规修改,反馈建议被采纳54条,地方立法更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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