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甩锅藿香正气液?“心情不好”男子凉凉了!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27日11时20分讯(记者 张勇)酒后驾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违法行为。然而,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酒后开车,甚至在遇到检查时找出各种理由“甩锅”。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一男子酒后被查,就“甩锅”藿香正气液,结果“打脸”!
1月22日20时40分许,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五大队民警在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设卡,进行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突然,一辆从大学城往青木关方向行驶的小轿车在临近检查点20米的地方停了下来。民警觉得非常可疑,于是立即上前对驾驶员进行检查。
“在检查时,我们发现驾驶员张某浑身酒气,但张某故作镇定,坚称自已没有喝酒,只是喝了霍香正气液,而且是两瓶。”民警随后将张某带到警车上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04mg/100lm。
没想到,面对检测结果,张某仍然声称自己只是喝了两瓶藿香正气液,没有喝酒。
无奈之下,民警依法将张某带到医院进行静脉抽血检测。在此过程中,民警一直对张某进行普法教育,张某承认了自己酒后开车的事实。
张某交代,当天,自己因琐事心情不好,就在车上借酒消愁,喝了2瓶多易拉罐啤酒。待心情平复后,张某感觉喝酒不多,就驾车回家。没想到,在途中被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进一步核查张某的驾驶证信息发现,他曾在2015年因饮酒后驾驶被处罚过。
民警表示,张某若血检结果达到醉驾标准,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若血检结果达不到醉酒驾驶标准,属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春节将至,我们沙坪坝区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震慑酒驾醉驾违法人员,确保市民出行安全畅通。”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酒驾醉驾违法成本高,广大驾驶员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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