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上的今天·重庆】1951年2月17日 西南军政委员会批准《重庆市郊区土地改革实施办法》
1951年2月17日 西南军政委员会修正批准《重庆市郊区土地改革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1年1月召开的重庆市第二届第一次各代会通过了《重庆市郊区土地改革实施办法(草案)》。1月底,以陈筹为主席的重庆市土地改革委员会正式成立。根据党制定的“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重庆市郊区农村的土地改革运动轰轰烈烈展开,并于9月胜利结束。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 重庆日报 联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