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今起实施
守护一江碧水,重庆各部门这样干!
守护一江碧水,重庆将怎样干?

长江保护法今起实施
守护一江碧水,重庆各部门这样干!

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2021-03-01

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今起正式施行。重庆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最后一道关口,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肩负着重大责任。

2月2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守护一江碧水,重庆将怎样干?记者在会上找到了答案。

长江干流重庆段现状:

长江干流重庆段上起江津区石蟆镇,下至巫山县培石乡,全长约691km,长江自东向西横贯重庆市境域,流经江津区、永川区、巴南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长寿区、涪陵区、丰都县、忠县、石柱县、万州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等18个区县。

截至2020年底,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42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100%。2021年开始,国家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有较大调整,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由42个增至74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这部法律规定,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保护应当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创新驱动、系统治理。法律加大对长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监管力度,规定了有效控制总磷排放总量、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等。

该法案明确,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该法案规定了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比如非法采砂除没收违法活动船舶外,从过去的最高罚款30万元,提高到处货值金额20倍以下或者最高200万元罚款。

具体怎么做?

市人大:推进涉及长江保护的地方立法

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制工委将持续推进涉及长江保护的地方立法,清理涉及长江保护的法规,及时修改和废止与上位法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规定。并在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渔业法实施办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立法修法中,做好地方立法制度设计。

“关于长江重庆段实施禁捕的决定”已列为2021年立法计划的重要预备项目,将开始调研论证。

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江保护法规定,由地方执行的有48条,需要地方细化落实或制定配套制度机制的有25条,根据规定,我市将探索建立长江保护立法长效机制。

另外,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制工委将与四川省人大合力推进嘉陵江流域保护协同立法。

市政府:高标准推进“两江四岸”治理提升

市政府副秘书长岳顺表示,重庆将积极实施系统生态修复,强化长江岸线保护修复,高标准推进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清水绿岸”治理提升,系统开展三峡库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生态退化区治理修复,实施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和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开展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土地综合防治。

重庆将全面推行林长制,推进广阳岛片区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加快广阳岛生态修复二期、广阳湾生态修复,全力推进长江模拟器等重点项目建设。

同时,重庆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红黑名单”主体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市司法局:多部门依法开展联合执法

市司法局局长张德宽介绍,市司法局将不断完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体系,完善制度体系,加强与四川、云南、湖北等长江流域省区市的沟通对接,适时组织联合研讨,探索协同立法,加快推进《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管理办法》等重点立法项目。

市司法局将推动相关部门横向联动、相关区县纵向协作,对长江流域跨行政区域、生态敏感区域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高发区域,依法开展联合执法。

加快投用行政执法信息和监督网络平台,健全完善与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双向、多向协调沟通机制,实现有案必移、违法必究,坚决杜绝“以罚代刑”,排查解决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重点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将加快完善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推动流域联防联治,不断完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完善流域联防联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另外,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依法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有序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万人千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加强水源地环境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市住建委:提升沿江设施抗灾能力

“十四五”期间,重庆将推进主城中心城区20条河流“清水绿岸”项目实施,全力完成427公里治理提升任务。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将开展统筹沿江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试点。以中心城区394公里“两江四岸”及周边地区为试点范围,从创新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统筹工作机制、提升沿江设施防洪排涝抗灾能力、实施沿江公共空间生态和安全综合整治、增强城市交通运行保障能力、加强应急调度能力建设等5个方面,保障城市安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市水利局:建川渝水文监测预警预报共享系统

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及时启动《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或制定《重庆市三峡水库管理条例》。

市水利局将持续推进长江保护修复、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升、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道“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努力实现水质净洁、河道整洁、河面清洁。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与四川省水利厅签订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利合作备忘录,两地将建立川渝河流联防联控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同时,两地将建立川渝水文监测预警预报共享系统,保障流域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水生态安全。

市水利局还将加强数据分析运用,推进“智慧河长”一期,确保年底前建成投用。

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水域清漂保洁“大扫除”

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编制了《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起,重庆将用10年时间实施营造林任务315万亩。

在沿江两岸消落带治理方面,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入研究消落带生态修复、绿化美化景观构建等工作。

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将继续开展水域清漂保洁“大扫除”行动,建立重庆与上游省市清漂保洁联动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形成层层拦截、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根据季节更替对水域环境的不同影响,分类施策、妥善应对,重点解决春秋季节支次河流水生植物易发多发、退水期消落带易受感染、洪汛期和蓄水期漂浮垃圾量大易聚集等突出问题,实现长江干支流常年“江清岸洁”。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刘波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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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法今起实施
守护一江碧水,重庆各部门这样干!

2021-03-01 09:24:08 来源: 0 条评论

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今起正式施行。重庆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最后一道关口,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肩负着重大责任。

2月2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守护一江碧水,重庆将怎样干?记者在会上找到了答案。

长江干流重庆段现状:

长江干流重庆段上起江津区石蟆镇,下至巫山县培石乡,全长约691km,长江自东向西横贯重庆市境域,流经江津区、永川区、巴南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长寿区、涪陵区、丰都县、忠县、石柱县、万州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等18个区县。

截至2020年底,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42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100%。2021年开始,国家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有较大调整,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由42个增至74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这部法律规定,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保护应当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创新驱动、系统治理。法律加大对长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监管力度,规定了有效控制总磷排放总量、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等。

该法案明确,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该法案规定了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比如非法采砂除没收违法活动船舶外,从过去的最高罚款30万元,提高到处货值金额20倍以下或者最高200万元罚款。

具体怎么做?

市人大:推进涉及长江保护的地方立法

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制工委将持续推进涉及长江保护的地方立法,清理涉及长江保护的法规,及时修改和废止与上位法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规定。并在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渔业法实施办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立法修法中,做好地方立法制度设计。

“关于长江重庆段实施禁捕的决定”已列为2021年立法计划的重要预备项目,将开始调研论证。

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江保护法规定,由地方执行的有48条,需要地方细化落实或制定配套制度机制的有25条,根据规定,我市将探索建立长江保护立法长效机制。

另外,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制工委将与四川省人大合力推进嘉陵江流域保护协同立法。

市政府:高标准推进“两江四岸”治理提升

市政府副秘书长岳顺表示,重庆将积极实施系统生态修复,强化长江岸线保护修复,高标准推进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清水绿岸”治理提升,系统开展三峡库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生态退化区治理修复,实施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和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开展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土地综合防治。

重庆将全面推行林长制,推进广阳岛片区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加快广阳岛生态修复二期、广阳湾生态修复,全力推进长江模拟器等重点项目建设。

同时,重庆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红黑名单”主体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市司法局:多部门依法开展联合执法

市司法局局长张德宽介绍,市司法局将不断完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体系,完善制度体系,加强与四川、云南、湖北等长江流域省区市的沟通对接,适时组织联合研讨,探索协同立法,加快推进《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管理办法》等重点立法项目。

市司法局将推动相关部门横向联动、相关区县纵向协作,对长江流域跨行政区域、生态敏感区域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高发区域,依法开展联合执法。

加快投用行政执法信息和监督网络平台,健全完善与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双向、多向协调沟通机制,实现有案必移、违法必究,坚决杜绝“以罚代刑”,排查解决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重点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将加快完善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推动流域联防联治,不断完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完善流域联防联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另外,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依法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有序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万人千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加强水源地环境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市住建委:提升沿江设施抗灾能力

“十四五”期间,重庆将推进主城中心城区20条河流“清水绿岸”项目实施,全力完成427公里治理提升任务。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将开展统筹沿江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试点。以中心城区394公里“两江四岸”及周边地区为试点范围,从创新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统筹工作机制、提升沿江设施防洪排涝抗灾能力、实施沿江公共空间生态和安全综合整治、增强城市交通运行保障能力、加强应急调度能力建设等5个方面,保障城市安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市水利局:建川渝水文监测预警预报共享系统

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及时启动《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或制定《重庆市三峡水库管理条例》。

市水利局将持续推进长江保护修复、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升、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道“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努力实现水质净洁、河道整洁、河面清洁。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与四川省水利厅签订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利合作备忘录,两地将建立川渝河流联防联控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同时,两地将建立川渝水文监测预警预报共享系统,保障流域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水生态安全。

市水利局还将加强数据分析运用,推进“智慧河长”一期,确保年底前建成投用。

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水域清漂保洁“大扫除”

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编制了《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起,重庆将用10年时间实施营造林任务315万亩。

在沿江两岸消落带治理方面,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入研究消落带生态修复、绿化美化景观构建等工作。

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将继续开展水域清漂保洁“大扫除”行动,建立重庆与上游省市清漂保洁联动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形成层层拦截、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根据季节更替对水域环境的不同影响,分类施策、妥善应对,重点解决春秋季节支次河流水生植物易发多发、退水期消落带易受感染、洪汛期和蓄水期漂浮垃圾量大易聚集等突出问题,实现长江干支流常年“江清岸洁”。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刘波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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