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首批50项事项公布
《方案》称,争取到2021年底,全市要建成全过程电子化、全流程闭环化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机制。《方案》还公布了重庆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第一批)。

重庆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首批50项事项公布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1-03-11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3月11日10时54分讯(首席记者 佘振芳)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获悉,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称,争取到2021年底,全市要建成全过程电子化、全流程闭环化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机制。《方案》还公布了重庆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第一批)。

主要任务:建立全市统一目录 健全配套制度

根据《方案》,要建立全市统一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均应纳入目录管理。目录动态调整,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以外的行政许可事项,可参照本方案实行告知承诺制,并纳入目录管理。

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配套制度。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要通过办事大厅等相关服务场所、门户网站、“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依法依规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

统筹运行全市告知承诺系统。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承诺系统,完善告知承诺相关功能,融入“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及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办理流程,同时支撑证明事项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现自动触发承诺办理流程、自动生成告知承诺书、自动纳入主体信用档案、自动推送事中事后核查、自动统计办件时效等功能。探索建立事前信用预警系统,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加强事前风险防控。

工作流程:确定告知适用对象、规范告知流程、加强事中事后核查

《方案》称,要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对于目录内的告知承诺事项,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对于选择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人,行政机关通过告知承诺系统查询核实,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在办理告知承诺事项时,行政机关应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许可条件和材料要求,承诺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行政机关核查权力,承诺书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及时限等。申请人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行政机关应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加强事中事后核查。行政机关应针对目录内事项分别确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

对免予核查的事项,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并将结果反馈至告知承诺系统。

对可以在线核查的事项,要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形成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体系。

对进行现场核查的,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应用程序等,将承诺情况及时准确推送给有关监管人员,为一线监管执法提供信息支撑,同时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烦企扰民。相关核查结果应同步共享至告知承诺系统。

对在线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附:重庆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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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首批50项事项公布

2021-03-11 11:55:49 来源: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3月11日10时54分讯(首席记者 佘振芳)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获悉,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称,争取到2021年底,全市要建成全过程电子化、全流程闭环化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机制。《方案》还公布了重庆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第一批)。

主要任务:建立全市统一目录 健全配套制度

根据《方案》,要建立全市统一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均应纳入目录管理。目录动态调整,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以外的行政许可事项,可参照本方案实行告知承诺制,并纳入目录管理。

与此同时,要建立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配套制度。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要通过办事大厅等相关服务场所、门户网站、“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依法依规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

统筹运行全市告知承诺系统。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承诺系统,完善告知承诺相关功能,融入“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及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办理流程,同时支撑证明事项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现自动触发承诺办理流程、自动生成告知承诺书、自动纳入主体信用档案、自动推送事中事后核查、自动统计办件时效等功能。探索建立事前信用预警系统,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加强事前风险防控。

工作流程:确定告知适用对象、规范告知流程、加强事中事后核查

《方案》称,要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对于目录内的告知承诺事项,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对于选择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人,行政机关通过告知承诺系统查询核实,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在办理告知承诺事项时,行政机关应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许可条件和材料要求,承诺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行政机关核查权力,承诺书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及时限等。申请人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行政机关应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加强事中事后核查。行政机关应针对目录内事项分别确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

对免予核查的事项,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并将结果反馈至告知承诺系统。

对可以在线核查的事项,要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形成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体系。

对进行现场核查的,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应用程序等,将承诺情况及时准确推送给有关监管人员,为一线监管执法提供信息支撑,同时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烦企扰民。相关核查结果应同步共享至告知承诺系统。

对在线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附:重庆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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