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重庆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480万方/天
记者 廖雪梅
为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推动我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领域可持续发展,市住房城乡建委近日印发了《2021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要点》(简称《工作要点》)。
随着《工作要点》施行,今年重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领域将发生哪些变化,又将如何助推长江流域重庆段绿色发展?3月11日,市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就各方关注的热点话题进行了解读。
《长江保护法》明确了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的任务,要求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长江流域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并保障其正常运行,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为加快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要点》提出,今年我市将完成白含污水厂三期、蔡家污水厂二期等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预计今年底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480万方/天,人均污水处理能力位于西部地区前列;完成80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等。我市将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6%以上,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将达95%以上。
为提升排水防涝和排水设施的抗灾能力,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和指导全市提升排水防涝应急处置能力,对洪水位以下的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安全评估,制定应急预案,施行专项工程整改及非工程防范措施。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三峡库区腹地,城镇排水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对进一步强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
为此,《工作要点》提出,开展低浓度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运行效能评估,鼓励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对管网现状、进厂水质开展监督,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排水源头治理,深入开展臭气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排水许可和接入管理,建立市区两级排水监测体系。
同时,我市将全面摸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本底,提出问题清单和“一厂一策”整治方案,确保乡镇污水达标排放。
“再生水利用试点,是今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的一个重点。”这位负责人透露,我市将在资源性缺水的渝西片区和其他条件成熟区县开展再生水利用试点示范,鼓励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浇洒、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河湖生态等优先使用再生水;还将探索再生水收费价格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逐步向全市推广。
此外,我市将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强化多部门合作,夯实排水行业监管体系,为保护长江再“加码”。
今年,我市将按照“建管一体、雨污一体、厂网一体”的思路,加快完成排水专项规划,深入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深入推动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一步规范排水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提高执法的规范化和专业化;还将持续推动城镇排水相关审批事项改革,加快建立排水项目管理、问题发现和处置、污水处理费征收、排水许可监督检查等机制。
大数据、智能化技术也将助推多部门协作,为我市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提供有力支撑。今年我市将加快智慧排水系统建设,推动中心城区城市排水防涝监测与应急响应信息平台、排水监测管理信息平台、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监管平台、排水政务服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