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上的今天·重庆】1997年3月14日 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决定
1997年3月14日 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国务院提出的设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获得通过。重庆市成为中国继北京、上海、天津之后的第四个直辖市。设立重庆直辖市是国家为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重庆市作为特大经济中心城市的作用,带动川东地区以至西南地区和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快四川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有利于三峡工程的建设和库区移民的统一规划、安排、管理。重庆直辖后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共43个区市县,总面积8.2万平方千米,总人口3002万。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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