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长江保护法》
运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 全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陈敏尔主持并讲话 唐良智张轩王炯参加
重庆日报讯 (记者 杨帆 张珺)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3月19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在广阳岛举行学习会,专题学习《长江保护法》。市委书记陈敏尔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好用好《长江保护法》,善于运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全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大力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市委副书记、市长唐良智,市政协主席王炯,市委副书记吴存荣,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高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领学《长江保护法》并作解读,与会同志进行了讨论发言。
会议听取了《重庆市“十四五”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规划(送审稿)》说明。
陈敏尔在讲话中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为我们提供了思想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在领会实质、联系实际、注重实干上下更大功夫,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际效果。要进一步增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胸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强化“上游意识”,勇担“上游责任”,作出“上游贡献”。要进一步凝聚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共识,树立正确的资源观、科学的开发观和绿色的财富观,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让绿水青山更好地造福人民。要进一步形成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强大合力,举全市之力深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深入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奋力书写美丽中国的重庆新篇章。
陈敏尔指出,重庆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要全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突出治水,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岸线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突出育林,推动国土绿化扩面提质,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重点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突出禁渔,统筹解决渔民生计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保护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突出防灾,健全长江水灾害防治体系,增强城市汛灾抵御能力。突出护文,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保护修缮,建设高品位的长江文化走廊。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让重庆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加强生态联防联治,共促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常态化开展暗查暗访,构建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要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探索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有效路径,发展壮大生态经济,结合实际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陈敏尔强调,《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严格实施《长江保护法》,有利于促进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全市上下必须切实增强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思想自觉,善于运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要加快完善地方立法,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建设,做好流域区域性协同立法,夯实长江流域综合治理法治保障。要持续深化环保执法,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要切实加强司法保障,依法严惩破坏长江生态各类犯罪活动,让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者付出沉重代价。要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南岸区、重庆经开区负责人等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