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保障机构扩大到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2日10时40分讯(首席记者 黄宇)近日,重庆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出台了《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今(2)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新闻发布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蒋建国介绍,《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的通知》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尽快实现“两病”患者医疗保障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文件要求,各区县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尽早地将符合中国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指南标准且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管理。
二是进一步方便准入。将诊断机构从原来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原来已经纳入医保和卫健部门管理的“两病”患者,将自动成为本次“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对象。诊断机构新诊断的“两病”患者,也将自动获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无论新老“两病”患者,原则上均无需另外再“办证”,即可获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
三是进一步提高了用药保障水平和相关支付方式。文件明确,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患者,年度限额内报销比例为100%。对于按项目付费的报销比例、报销限额,以及按人头付费的付费标准等,也进行了相关说明。
四是进一步方便了复诊续方和用药。文件规定,因居住地或工作地发生变化的,可以变更按人头付费方式的治疗机构;“两病”患者可在门诊和药店实行“双通道”购药。此外,还对异地就医保障、“两病”复诊、以及“长处方”用药量等,均作出政策安排。
五是实现了健康管理与“两病”防治的有效融合。把签约服务、疾病基本情况日常监测、指导建立健康生活习惯等全部纳入“两病”患者健康管理。
六是强化了监督管理。《通知》要求,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大“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完善定点服务机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协议管理内容,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审核,实行“两病”患者诊断、治疗服务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杜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中的各种不规范、不合理行为发生,“两病”服务机构一旦出现诊断、治疗违规,先予警告、限期整改纠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取消机构或医师的“两病”服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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