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安英模事迹展播|何伟:熊熊烈火铸英魂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3日17时讯(余志斌)何伟,男,汉族,1977年4月生,重庆江津人,中共预备党员,2001年9月参加工作,副主任科员,二级警司警衔,生前系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曾家派出所(现高新区分局曾家派出所)民警。
2006年8月11日,曾家镇虎峰山发生特大山火,何伟在接到分局指令后立即赶到现场了解火情,组织村民救火。8月12日凌晨1时许,何伟组织村民撤离时,为了不落下一名群众,主动走在整个队伍的最后,不慎跌下20多米高的山崖,身负重伤,经送医院抢救,于8月19日医治无效,壮烈牺牲,年仅29岁,被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并追授“重庆市人民卫士”荣誉称号。2006年9月11日,公安部授予何伟“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火灾染红了天 鲜血浸透了衣衫
2006年8月11日,位于沙坪坝区与璧山区交界部位的虎峰山发生森林火灾,接到报警后,曾家派出所民警何伟立即和同事一道,带领群众上山扑火。
几个小时下来,何伟和群众们已经筋疲力尽。但为了让大家补充体力,何伟主动请缨到山下搬运水和干粮,但由于天黑,山道崎岖,来回不间歇一趟就要走两个小时,十几个小时的全力抢救和艰难跋涉后,何伟的双手打满血泡,浑身被划伤。
晚上23时,何伟听说增援部队的车辆已经到达山下,但因道路阻塞、不熟悉上山路线而无法上山,何伟又主动下山为部队车辆疏导交通。与此同时,何伟向现场指挥部提出申请:“我几上几下,山路已经十分熟悉,可以为增援部队带路,以免耽误灭火时间。”“好,何伟同志要注意安全!”几句简单的对话,何伟急切的转身和增援部队一起向山上赶去。
“当时山上的树才十几米,火比树还高,天边被烧的通红一片。”一同参与救火的民警余健新说道。凌晨1点左右,风向突变,火焰猛然高涨,情况十分危急。何伟立即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决定,组织群众撤离,为了不落下一名群众,他主动走在整个队伍的最后,当大家走出近200米后,却发现周围没有了何伟的身影,大家急忙沿着来路往回找,但却在路旁一处山崖下的乱石中发现了他,此时的何伟耳、鼻出血,已经陷入深度昏迷,生命垂危。
当满身血迹的何伟被两名群众抬上救护车,曾家派出所的民警们仍旧不相信那是往日精神备至、干劲满满的何伟。
泪水滑落腮边 英魂长存思念永恒
连续奋战10多个小时,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先后在崎岖山路上往返14次带领武警官兵、救火群众上山灭火……最终,何伟来不及向这个世界好好告别,在2006年8月19日凌晨永远闭上了眼睛。
“何户籍,我们想念你,英雄一路走好!”在何伟生前工作的派出所,在何伟救火的虎峰山村,群众们带着对他的敬仰、思念,用质朴的仪式对他进行缅怀。
在离曾家派出所50米的电管站,派出所应乡亲们的要求给何伟设了一个灵堂。灵堂庄重肃穆,哀乐声声,前来吊唁英雄的群众络绎不绝。
苹果,一瓶老白干,松涛阵阵,在何伟生命最后战斗过的地方——设置火灾指挥部的空地上,虎峰山村1500多名村民自发汇集在虎峰山脚四棱碑的公路边以当地民俗方式祭奠英雄。
同时,一起奋战的战友们也纷纷赶到现场。这些面对火魔不退缩的铮铮铁汉们,泪水再一次滑落腮边。
不久后,何伟被重庆市人民政府追授“重庆市人民卫士”荣誉称号。2006年9月11日,公安部授予何伟“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缅怀英烈 用青春和忠诚书写传承
2011年,是曾家派出所民警赵高营入警的第二个年头,也是他第一次参加清明节祭扫公安英烈活动,也是这一次,他通过这样的方式“认识”了烈士何伟。
“虽然很遗憾没能和他一起共事,但他冲锋在前的精神我会永远铭记。”赵高营长期扎根基层,先后从事刑侦、治安、社区等工作,为重庆的平安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他曾用一篇散文来怀念何伟,文中写到:当白发人悲痛地送走黑发人的时候,当我们看着平日一起并肩作战的战友离开我们的时候,我们心中的哀痛是无法弥补的。活着的我们将更加坚强的活着,烈士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们。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hualongbaoliao,报料QQ:340158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