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意见》要求
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 加快促进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提升
重庆日报讯 (记者 赵伟平)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近日,市农业农村委出台了《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促进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提升,以产业振兴巩固扩大产业扶贫成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市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的出台旨在推动脱贫区县农业产业加快向二三产业拓展延伸,加快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筑牢产业发展基石,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要求,要编制实施产业规划,以脱贫区县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每个脱贫区县选择1-2个主导产业作为支持重点,推进脱贫地区“三品一标”建设,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进产业特色化、规模化、品牌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意见》强调,要稳定并加强产业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创新金融服务,调整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鼓励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发展特色产业;完善用地政策,统筹安排用地规模和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脱贫区县特色产业用地需要;建立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享、共用。
《意见》还要求,要健全市负总责、区县乡镇抓落实、行业部门主管的工作机制。持续抓好脱贫区县产业发展指导,继续坚持对原18个深度贫困乡镇派驻产业技术指导组,加强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支持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