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面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
通过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无缝衔接来促进矛盾多元化解的联动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重庆全面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2021-04-23

重庆日报讯 (首席记者 黄乔)当前,按照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我市正在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通过倾听群众呼声,从群众身边事做起,从小案小事抓起,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此,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无缝衔接来促进矛盾多元化解的联动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久拖未决的纠纷,2小时解决了

“法院法官、司法所调解员、派出所民警一起帮我们解决问题,不仅高效,而且信得过!”日前,沙坪坝区法院陈家桥法庭依托“一庭两所”机制,联合西永派出所、西永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医患纠纷。

原来,患者黄某在某医院进行透析治疗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考虑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黄某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双方因此产生争议,纠纷久拖未决。

“最开始我们也不晓得具体找谁解决,后来医院、街道、社区都来调解,但我们觉得不一定专业和公正,感觉不大可信。”黄某家属说,而这次,法官、调解员、人民陪调员和派出所民警一同展开调解,就没啥可质疑的了。

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了和解协议,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整合三方力量,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只跑一处

“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是政法机构的基层单位,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前沿阵地。”在4月22日召开的“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建设新闻发布会上,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说,从这起医患纠纷就可以看出,构建“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就是为了解决因为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彼此之间资源共享、信息沟通不到位,人民群众遇到矛盾纠纷四处跑腿找不到有效的解决方法和途径、矛盾纠纷化解不彻底的问题。

“我们希望通过整合三方力量、集中化解发生在街镇、乡村的重大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只跑一处或者一次都不用跑。”该负责人说,为此,《意见》明确提出,各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应主动加强对接,并设立驻庭、驻所调解工作室;对前来起诉、报案或咨询的纠纷当事人,告知其矛盾纠纷的多种化解方式,并引导其通过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各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可以委托驻法院(庭)、驻所调解室或辖区相关调解组织调解。

而针对疑难复杂纠纷,要求各人民法庭、派出所和司法所要协同履行指导调解工作职责,支持调解组织建设,并指导调解组织准确把握政策法律问题,妥善处理疑难复杂纠纷。

同时,《意见》指出,要全面推广应用在线调解平台,充分发挥在线调解低成本、便捷、高效的优势,加强公安、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构之间的在线调解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信息共建共享;支持调解员开展远程视频调解,鼓励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参与调解。

此外,还要求通过完善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流程,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就地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庭)可以“同步审核”,法律文书可以“在线回传”并“当场送达”给当事人。

代表建议开展常态化督查,督促机制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政府参事邓明鉴认为,我市全面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是跨部门整合司法资源的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之间的协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自治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还有利于集中力量化解发生在街镇、乡村的重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作为市人大代表,邓明鉴还建议,在“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实施中,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邀请代表委员、监督员常态化督查,督促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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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全面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

2021-04-23 07:13:31 来源: 0 条评论

重庆日报讯 (首席记者 黄乔)当前,按照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我市正在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通过倾听群众呼声,从群众身边事做起,从小案小事抓起,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此,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无缝衔接来促进矛盾多元化解的联动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久拖未决的纠纷,2小时解决了

“法院法官、司法所调解员、派出所民警一起帮我们解决问题,不仅高效,而且信得过!”日前,沙坪坝区法院陈家桥法庭依托“一庭两所”机制,联合西永派出所、西永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医患纠纷。

原来,患者黄某在某医院进行透析治疗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考虑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黄某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双方因此产生争议,纠纷久拖未决。

“最开始我们也不晓得具体找谁解决,后来医院、街道、社区都来调解,但我们觉得不一定专业和公正,感觉不大可信。”黄某家属说,而这次,法官、调解员、人民陪调员和派出所民警一同展开调解,就没啥可质疑的了。

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了和解协议,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整合三方力量,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只跑一处

“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是政法机构的基层单位,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前沿阵地。”在4月22日召开的“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建设新闻发布会上,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说,从这起医患纠纷就可以看出,构建“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就是为了解决因为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彼此之间资源共享、信息沟通不到位,人民群众遇到矛盾纠纷四处跑腿找不到有效的解决方法和途径、矛盾纠纷化解不彻底的问题。

“我们希望通过整合三方力量、集中化解发生在街镇、乡村的重大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只跑一处或者一次都不用跑。”该负责人说,为此,《意见》明确提出,各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应主动加强对接,并设立驻庭、驻所调解工作室;对前来起诉、报案或咨询的纠纷当事人,告知其矛盾纠纷的多种化解方式,并引导其通过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各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可以委托驻法院(庭)、驻所调解室或辖区相关调解组织调解。

而针对疑难复杂纠纷,要求各人民法庭、派出所和司法所要协同履行指导调解工作职责,支持调解组织建设,并指导调解组织准确把握政策法律问题,妥善处理疑难复杂纠纷。

同时,《意见》指出,要全面推广应用在线调解平台,充分发挥在线调解低成本、便捷、高效的优势,加强公安、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构之间的在线调解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信息共建共享;支持调解员开展远程视频调解,鼓励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参与调解。

此外,还要求通过完善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流程,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就地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庭)可以“同步审核”,法律文书可以“在线回传”并“当场送达”给当事人。

代表建议开展常态化督查,督促机制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政府参事邓明鉴认为,我市全面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是跨部门整合司法资源的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之间的协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自治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还有利于集中力量化解发生在街镇、乡村的重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作为市人大代表,邓明鉴还建议,在“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实施中,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邀请代表委员、监督员常态化督查,督促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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