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垃圾分类将有法可依
首次提请审议草案:个人违法投放最高罚款三百元

重庆垃圾分类将有法可依
首次提请审议草案:个人违法投放最高罚款三百元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2021-05-27

本网原创报道:

重庆拟对垃圾分类立法 实行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

重庆日报讯 (记者 颜若雯)重庆垃圾分类将有法可依——5月26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草案共9章70条,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以及处理设施运行等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

源头减量

商超或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

草案提出,企业对产品的包装应当合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针对邮政、快递、电子商务行业源头减量,草案提出,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督促邮政、快递企业执行国家快递绿色包装相关标准、规范,促进邮政、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多种规格的封装袋、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

此外,草案提出,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标准化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管理,逐步推行净菜上市。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还提出,本市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旅游、住宿、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垃圾分类

或将实行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

草案划分了垃圾分类的类别,提出本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类,并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提出明确要求,还要求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理利用需要,对本市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予以调整。

其中,草案要求厨余垃圾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禁止将厨余垃圾投入市政雨(污)水管道,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的大件垃圾,则投放至指定地点或者预约回收。

此外,草案还提出了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单位为管理责任人;公共场所则是服务单位或管理部门为管理责任人。

收运处理

或要求每日定时定点收运厨余垃圾

根据草案,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运输: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预约或者定期收集、运输,厨余垃圾实行每日定时定点收集、运输,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的大件垃圾,实行预约或者定期收集、运输。

草案也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作出了规定。其中,厨余垃圾优先采用生化处理、堆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农村地区可以就近就地处理;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的大件垃圾应当拆解后按照拆解物的成分、属性分类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法律责任

个人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可能最高罚款300元

草案规定,不缴纳或者少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处应当缴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对单位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对个人罚款最高不超过1000元。

单位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下罚款。

个人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或者指定投放地点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管理责任人将其他垃圾交由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进行经营性收集、运输或者处理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手机阅读分享话题

重庆垃圾分类将有法可依
首次提请审议草案:个人违法投放最高罚款三百元

2021-05-27 06:31:30 来源:

本网原创报道:

重庆拟对垃圾分类立法 实行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

重庆日报讯 (记者 颜若雯)重庆垃圾分类将有法可依——5月26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草案共9章70条,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以及处理设施运行等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

源头减量

商超或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

草案提出,企业对产品的包装应当合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针对邮政、快递、电子商务行业源头减量,草案提出,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督促邮政、快递企业执行国家快递绿色包装相关标准、规范,促进邮政、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多种规格的封装袋、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

此外,草案提出,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标准化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管理,逐步推行净菜上市。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还提出,本市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旅游、住宿、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垃圾分类

或将实行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

草案划分了垃圾分类的类别,提出本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类,并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提出明确要求,还要求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理利用需要,对本市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予以调整。

其中,草案要求厨余垃圾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禁止将厨余垃圾投入市政雨(污)水管道,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的大件垃圾,则投放至指定地点或者预约回收。

此外,草案还提出了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单位为管理责任人;公共场所则是服务单位或管理部门为管理责任人。

收运处理

或要求每日定时定点收运厨余垃圾

根据草案,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运输: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预约或者定期收集、运输,厨余垃圾实行每日定时定点收集、运输,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的大件垃圾,实行预约或者定期收集、运输。

草案也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作出了规定。其中,厨余垃圾优先采用生化处理、堆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农村地区可以就近就地处理;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的大件垃圾应当拆解后按照拆解物的成分、属性分类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法律责任

个人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可能最高罚款300元

草案规定,不缴纳或者少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处应当缴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对单位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对个人罚款最高不超过1000元。

单位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下罚款。

个人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或者指定投放地点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管理责任人将其他垃圾交由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进行经营性收集、运输或者处理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 李辉]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