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3号总河长令落实情况纳入区县党委政府绩效考核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6月1日10时30分讯(首席记者 黄宇)在今(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学锋介绍,重庆市第3号总河长令签发后,市河长办将建立4项机制,推动专项行动落地,确保提升“三率”取得实效。
排查机制——主要聚焦工矿企业、农业面源、城镇生活、船舶港口等方面存在的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和薄弱环节,采取“市级巡查+区县自查+群众监督”的方式,开展全覆盖排查,加大问题排查力度,分级形成问题台账,分项明确整改计划。
分级调度机制——市、区两级河长办将制定形成工作调度计划,市级重点调度暗访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区县重点调度日常排查发现的重点问题,多层次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责任机制——各级河长是责任河流管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推动第3号市级总河长令落地见效,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相关部门也将制定专项的贯彻落实工作方案,从落实部门职能职责角度推进工作。市级还将重点督导问题发现不及时、整改不及时等情况,确保河长和有关部门明责、担责、尽责。
考核机制——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21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内容。同时,市河长办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明查暗访,并将专项行动进展、各级河长履职等情况专报市总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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