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实施“三对口”原则 建立热点学校入学预警机制
今(10)日,重庆两江新区发布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两江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实施“三对口”原则 建立热点学校入学预警机制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1-06-10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6月10日16时35分讯(首席记者 佘振芳)今(10)日,重庆两江新区发布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两江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实行依法入学原则、就近免试原则、对口入学原则、规范公平原则。

方案指出,两江新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以“三对口”为基础的划片招生,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划片学校入学。

具体来看,区内户籍学生(仅指鸳鸯等8个街道,以下同)实行以“三对口”为基础的划片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不符合“三对口”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育局结合其居住地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方案提出,建立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入学预警机制。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应对招生中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入学预警公告,合理引导家长入学预期。

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招生范围内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负责做好政策解释,收集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统一汇总后报教育局,教育局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进一步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严格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管控,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市教委相关规定,规范整治后转设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不得再以民办学校体制进行招生和收费,另行制定“一校一策”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方式、报名程序等,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后实施。对规范后继续举办民办学校的,必须独立招生,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不得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不得以参与其办学的公办学校或其分校的名义招生。

6月10日前,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指导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做好“一校一策”招生方案。

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按照公布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由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教育局相关规定,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hualongbaoliao,报料QQ:340158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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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实施“三对口”原则 建立热点学校入学预警机制

2021-06-10 16:38:24 来源: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6月10日16时35分讯(首席记者 佘振芳)今(10)日,重庆两江新区发布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两江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实行依法入学原则、就近免试原则、对口入学原则、规范公平原则。

方案指出,两江新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以“三对口”为基础的划片招生,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划片学校入学。

具体来看,区内户籍学生(仅指鸳鸯等8个街道,以下同)实行以“三对口”为基础的划片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不符合“三对口”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育局结合其居住地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方案提出,建立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入学预警机制。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应对招生中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入学预警公告,合理引导家长入学预期。

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招生范围内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负责做好政策解释,收集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统一汇总后报教育局,教育局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进一步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严格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管控,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市教委相关规定,规范整治后转设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不得再以民办学校体制进行招生和收费,另行制定“一校一策”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方式、报名程序等,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后实施。对规范后继续举办民办学校的,必须独立招生,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不得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不得以参与其办学的公办学校或其分校的名义招生。

6月10日前,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指导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做好“一校一策”招生方案。

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按照公布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由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教育局相关规定,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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