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教委就今年小学、初中招生致全区家长的一封信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们好!
近期,有不少家长咨询今年我区中小学校招生政策,为此,区教委将相关政策简要告知如下,请广泛宣传,准确把握,密切配合,确保孩子们顺利入学。
一、招生时间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校,于2021年6月20日起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一是小学一年级招生。小学实行单校划片招生,适龄儿童依据户籍到划片对口小学申请入学。符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到辖区指定学校申请就读。二是初中一年级招生。初中按照学区制招生,根据学校所处地域位置、生源分布情况及特点,采用对口直升、九年一贯制、电脑派位等方式招生。(详见《潼南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问题解答》,已发布在潼南区教委公众号上)
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2021年6月15日至6月19日,申请就读学生在网络上申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委按照市教委统一安排,于6月20日组织电脑随机摇号产生。
四、特别提醒
(一)今年,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规定:严禁提前招生、变相“掐尖”。在2021年6月20日以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组织的提前签约缴费招生,是严重的违规行为,一律不予认可,一律不注册学籍。
(二)在网络上申请就读民办学校,只要学生和家长愿意,就可以在2021年6月15日至6月19日去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学校和个人都无权干涉。希望家长们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不信谣传谣,不参与违规招生。
(三)如有涉及提前签约缴费的学生家长,请尽快主动联系相关学校,于6月8日前完成退约退费,按区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做好孩子们入学准备工作。
(四)欢迎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积极提供线索,有关部门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
44576036,44576291。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