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长江母亲河|聚焦四大问题 多方联动协作
记者 杨铌紫
铜梁区安居镇涪江边,治理后的红蝶锶业渣场,铜梁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在此检查恢复情况。(摄于四月十四日) 记者 谢智强 摄视觉重庆
679公里,是长江重庆段的长度;300亿立方米,是三峡库区重庆段的水容量。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重庆责任重大。
2018年4月,重庆检察机关启动“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此强化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司法保护。
三年来,重庆检察机关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聚焦水污染、大气污染、岸上污染、岸线资源破坏等四大问题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4441件,履行诉前程序4041件,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88件425人,提起公诉3385件5601人。
红蝶锶业渣场变绿地
昔日群众反映强烈的废弃渣场,如今已是绿草茵茵;曾经遭受污染的地方,现在也修建起了层层防护坡和健身步道。
“这个治理工作硬是做得好,困扰我们二十几年的污染问题没有了。河边环境好了,我们才吃得上干净水、安全水、放心水。”近日,在涪江铜梁段,看见巡河的检察干警,周边群众频频点赞。
原来,重庆铜梁红蝶锶业有限公司曾在此生产经营,虽早已关闭停产,但公司把生产的碳酸锶废渣及燃烧废料堆放于厂区旁涪江江边的滩地和岸坡处,存在防洪安全隐患及水体污染隐患。
2017年11月,铜梁区检察院积极落实市检察院挂牌督办和市检察一分院交办要求,对红蝶锶业公司违法堆放固体废物问题深入调查,向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在铜梁区检察院历时三年多的持续跟踪监督下,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强化行政监管,责令红蝶锶业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渣场开展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编制综合治理技术方案,组织专家评审,最终制定了渣场整治方案。2020年8月,整治项目整体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工程总耗资1500余万元。经过整治的废渣场变为绿地,还修建起了一层层美观的防护坡。
此案是“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的重头案件。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有力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解决了历史遗留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业废渣环境污染问题,保护了涪江流域生态环境。
检察官沿江徒步巡查取证
“这里的河道堆放了大量垃圾。”今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当天,渝中区检察院在对长江流域渝中段开展全面巡查过程中,接到热心市民的反映。
根据这一线索,检察官们沿着长江一线徒步巡查、走访,不断向当地群众了解情况,最终在一段长约800米长的河道内发现了大量杂乱堆放的垃圾。
“如果不及时清理,等汛期一涨水就会将这些垃圾带走,造成水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带队的渝中区检察院检察三部副主任彭皓立即指挥现场勘测拍照、确定具体范围,迅速完成取证等程序性工作。
两天后,渝中区检察院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监督其依法履行河道监管职责,妥善处理河道的垃圾,对长江河道生态环境安全防患于未然。
检察建议发出后,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迅速组织核查,并主动加大巡河查河力度,清查河道固体废物。同时,在检察机关的协调努力下,该部门还牵头组织开展全区集中“护河净岸”行动,发动1000余名志愿者共同参与。
此后,渝中区解放碑、南纪门等多个街道积极响应,结合“文明行为促进月”活动,多次组织志愿者对长江沿线的垃圾进行了清理。
三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加大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聚焦水污染治理突出问题,部署开展“污水直排偷排乱排超标排集中巡查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等专项行动;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非法码头运营、占用岸线资源以及农村面源污染等案件的办理力度,努力消除岸上污染来源;通过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修复方式,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多赢局面,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多方联动形成体制机制
在“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还联动其他部门及省市强化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形成了一系列体制机制,避免“单打独斗”。
会同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等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跨部门协作机制70余项。
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会签协作意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市河长办设立了派驻检察联络室,各基层检察机关也将在同级河长办设立派驻检察联络室。
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会签关于协作推进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办法,有序推进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
与市司法局会签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意见,明确加强鉴定机构建设和管理、健全鉴定保障机制、强化个案协作和专业支持等六项机制。
围绕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我市各级检察院分别与四川方面会签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意见。
江津区检察院针对四川省合江县辖区生活污水跨界直排问题向该县检察院移送线索,双方联合开展调查取证和公益诉讼“回头看”,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市检察院与川、滇、黔、藏、青5省区检察院建立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与四川省检察院会签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管辖协作办法。
酉阳县检察院与贵州省沿河县检察院,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第四分院与贵州省铜仁市、遵义市检察院先后建立乌江流域保护生态环境检察协作机制。
同时,在市内建立龙溪河、龙河、嘉陵江流域等多项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有效地保障了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见到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