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到“异鱼”一番心理挣扎后准备带回家“下锅” 结果4人都被判了!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7月7日10时10分讯(余志斌)近日,万某等四人因非法捕捞长江鲟,被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20年11月15日下午,万某等四人拿着可视锚鱼竿到江津区支坪镇的笋溪河与綦河交汇处,想着锚点河鲜过过瘾。一不小心竟锚到了一条重达十几公斤的“异鱼”。万某立刻向钓鱼群的钓友们求证此为何物,很快得知这可能是中华鲟。
在与另三名同伴商量后,万某决定放生这条鱼。怎料,四人准备离开时发现这条受伤的鱼并未游走,还对着自己“挑衅”地扑腾了几下。于是,四人又赶紧将还未游走的鱼抱起来,用衣服包裹住准备回家烹食。
然而,几人的行径却早被暗中观察的护渔志愿者看在眼中。等渡船一靠岸,四人就被闻讯而来的民警抓捕。经鉴定,万某一伙人锚到的是一尾长江鲟,长112厘米,净重18.5公斤。所幸,该长江鲟经及时救治后已放生长江。
江津法院审理认为,万某等四名被告人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法院综合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态度等,作出了上述判决。
基于四被告人庭审中辩称自己对保护鱼类认识不足的意见,法官在宣判后将印制的长江上游珍贵濒危鱼类资料交给四被告人,并督促其当庭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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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鲟,又叫达氏鲟、沙腊子、小腊子,属于硬骨鱼纲鲟科动物,天生就是长江水族中的“王族”,不仅魁梧健壮,体重最重可达40公斤,体长最长可达1.5米,早在1.5亿年前就有祖先和恐龙同期“出道”,被誉为“水中活化石”“水中国宝”。
长江鲟主要分布在金沙江下游和长江上游,作为一种淡水定居性鱼类,常在江河中下层活动,喜栖息于流速较缓、富腐植质和底栖生物的沙质底或卵石碛坝的河湾或深沱中。族群的数量一直不算兴旺,而随着栖息地的丧失和功能下降、环境污染、过度捕捞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处境已岌岌可危。2010年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极危级,也是我国的一级重点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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