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安英模事迹展播 | 吴顺银:站成一座丰碑
资料图。警方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发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7月15日9时10分讯(余志斌)吴顺银,1942年生,1969年加入四川省綦江县公安局(现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成为一名人民警察。1978年12月10日,在办案过程中,为保护同事英勇牺牲,年仅36岁,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有些人很早就离去了,但他们却站成一座丰碑,耸立在光辉史册里,人民公安吴顺银就是其中的一位。
吴顺银1942年出生,1962年入伍,因表现优异,多次被连队嘉奖,获评五好战士。1969年2月,入警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由保家卫国的解放军战士到维护平安的公安民警,他始终忘我工作,无私奉献。
入警后,吴顺银分配在綦江刑警队,不懂就学、不会就问,为了尽快熟悉环境,他主动跟着同事外出办案,跑遍了綦江城里的大小角落,在那个交通不便的年代,每天外出跋涉数十公里开展工作。
当时,刑警队的刑事勘查技术才刚起步,他主动要求跟同事李文亮赴重庆学习勘查技术,快速掌握了现场勘查、痕迹鉴定、法医尸检等一系列专业技能。回到单位后,他不仅担任内勤,还增加出现场的工作,每天都像陀螺一样转。那个年代,条件有限,刑警往往是十八般武艺全都会。
每年冬天,因为经常户外工作,吴顺银脚上总是长满了冻疮,为了查一个线索,经常不分昼夜外出靠的是脚力,爬坡上坎要走几十里才能到达。空闲的时候,他打点热水泡泡脚才能缓解,同事们看到他的脚,非常心疼。
1978年12月10日,綦江新民公社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吴顺银接到任务。但双脚疼得迈不开步,他用热水烫了烫自己的冻疮脚,跛着脚驾驶着一辆边三轮车,带着同事和新民公社公安员一起到现场。当他们行驶到石角往新民公社路段时,由于是急弯陡坡的石子路,边三轮打滑冲向路边,眼看要滑下山坡,关键时候吴顺银猛打方向,护住了坐在边三轮车斗里的同事,将其被甩在路面上受了点皮肉伤,坐在身后的新民公社公安员也因为在吴顺银身后得以保全。当群众将吴顺银从坡下抬出时,他全身上下到处是被树木划伤的痕迹,身上穿着的大衣,被血水浸透,再也没有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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