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类型案件新犯罪手段层出不穷
瞧,那位警官是“追新”博士
作为江北区公安分局法制支队的业务骨干,难题自然落到了王锟身上。从民警获取的证据中,他清楚地意识到,如果嫌疑人脱罪,大概率会重操旧业,届时遭殃的,还是普通的善良百姓。

新类型案件新犯罪手段层出不穷
瞧,那位警官是“追新”博士

来源:华龙网-重庆晚报2021-08-03

“放?还是抓?”

案头前,王锟陷入了沉思。

眼前的案卷是一起棘手案件,江北区公安分局民警经过连续数月的侦查、布控,抓捕了境外一个电信诈骗团伙的大量成员。但是,在证据的锁定上却遇到了“管辖权”的难题,如果不能从法理上解决,那么该团伙的部分成员,甚至可能逍遥法外。

作为江北区公安分局法制支队的业务骨干,难题自然落到了王锟身上。从民警获取的证据中,他清楚地意识到,如果嫌疑人脱罪,大概率会重操旧业,届时遭殃的,还是普通的善良百姓。

如何在现行法律条款中,找到让嫌疑人伏法的依据?这,便是他的工作。

案件“守门员”

他让电诈团伙一个都跑不脱

《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王锟办公桌上,摞着高高一堆法律相关书籍,这是他每天必啃的“大部头”。不看身上的警服,他倒像一位律师或是正在做学术研究的学者。

今年37岁的王锟,是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法制支队的副支队长。法制民警或许在我们的印象中有些陌生,但实际上,几乎每一起案件中,都有他们的身影。

法制民警的职责是什么?他们好比警察中的法律监督员,公安里的法律专家。但王锟更愿意将自己比作守门员。“法律的‘守门员’,把好案件审查的最后一关。”王锟说,案件事实是否查清、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案件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准确,都是他们要掌握的范畴,以此保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准确性、合法性、适当性。另一方面,法制民警对于案件还有监督职能,从案件的受案、立案侦查、刑事拘留、侦查终结……到最后的移送检察院起诉,监督范围覆盖至整个执法行为的全领域。

前文中提及的,是江北区公安分局近期破获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民警经过长期侦查,追踪到一个将窝点设置在境外某国的诈骗团伙。因为团伙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返回重庆,警方将其抓获后,顺藤摸瓜了解到整个诈骗团伙的情况。随后,警方通过研判侦查,将回到国内的犯罪嫌疑人逐一抓获。

案件看似一切顺利,但在准备起诉相关嫌疑人时,却发现了一个较大的法律争议。由于该犯罪团伙实行分组进行诈骗,导致对重庆本地报案者实施诈骗的,只是其中一组犯罪嫌疑人。而其他所谓的“小组”,则和报案的受害者没有实际联系。由于涉及区域广,犯罪行为隐蔽性强,警方一时间无法找到所有的受害者。如果对部分成员免于起诉,无疑会让部分犯罪嫌疑人逃脱法网。案件一时间进入瓶颈,进退两难。

江北分局刑侦支队视频侦查大队大队长董航宇介绍说,如果因此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所有参与案件的民警都不甘心。更为重要的是,诈骗团伙的成员一旦被释放,有很大几率会继续从事电信诈骗,从而威胁到更多老百姓的财产安全。

“犯罪团伙的组与组之间是有一定关联的!”于是,王锟对相关法律进行逐条分析,不断地和监察机关、法院进行沟通,力求找出具体法律细则来支撑案件起诉。随后他发现,在《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意见》(后文简称《意见》)的司法解释(一)中明确提到:“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直接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他认为,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便存在着直接关联,可以适用此条。事实上,在后续颁布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二)中,便支持了他的主张,只是在当时尚未出台。

最终,在王锟的全程参与下,警方成功破获此案。

幕后英雄

他是处理疑难案件专业选手

王锟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随后又考取了该校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他便考入重庆市公安局,不久后便成为一名法制民警。工作后,他又利用休息时间继续进修,取得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同时成为西南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至今,他已经和法律条文打了20多年交道。直到现在,翻阅法律典

籍,也是他空闲时间的主要消遣之一。他说,对他而言,法律不仅是知识的补给,更是执法的工具。

“近年来,犯罪手段呈现出新型化、多样化、科技化的特征。”王锟说,随着近年来互联网、通讯等科技手段的发展,新的案件类型、犯案手段层出不穷。而法律条文在适用上,往往存在滞后性,这是世界范围都存在的问题。法制民警需要做的,就是为办案提供合理、准确、有效的法律支持。

在“净网2021”专项行动中,江北警方通过一张“名片”,发现一家名为“中国真相私家侦探社”的公司,声称可以提供“犯罪侦查、调查取证”服务。这样的字样引起民警的警觉。通过摸排发现,这家公司的成员正在跟踪一中年男子。

民警通过调查后发现,这家“侦探社”对该男子不仅进行跟踪盯梢,还实施了偷拍照片视频、调查私人财产等一系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具备侦查权,私人机构不具备该权力。”江北区公安分局法制支队民警贺红波介绍说,由于该案在西南地区首例,在案件侦办中对案件的定性、法律的适用、罪名确定上有很多模糊的地方。这样的情况,又给办案民警摆了一道难题。但王锟说,没有先例,我们就做先例。

针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王锟经过查阅大量的法律条文,随后,他引用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作出修改完善的相关法律。以及2017年6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解释,为办案民警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后,民警查明自2020年7月起,向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对外宣称自己是“中国真相私家侦探社”成员,通过散发小卡片等形式招揽业务,采用跟踪盯梢、安装针孔摄像设备偷拍、利用GPS装置定位等多种方式,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获利50余万元。

查清该团伙犯罪事实后,江北警方立即组织抓捕行动,在重庆、青岛等地将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目前已被移送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普法大使

“江小警”网络宣传《民法典》

“法制民警不能仅仅盯着刑事案件,让老百姓知法、懂法,也是我们的职责。”除了公安民警的执法培养和监督,群众的普法工作也同样重要。

2021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启动之年,也是我国第一部《民法典》实施之年。为加强宣传,培养居民自觉守法的意识,提高学法用法能力,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江北分局推出了“江小警”云端法治微课堂,通过现场授课和视频播放相结合的方式,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兼任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的王锟,自然是授课主力,在“江小警”微课堂视频中,他结合鲜活案例和社会热点话题,以深入浅出的方式阐述《民法典》中相关法条,以案释法、以法析理,生动形象又贴近生活。

他的普法课程,不仅仅只在视频课堂上。日常的工作之中,他也是普法先锋。王锟不止一次到实地宣传法律,用通俗易懂的讲解,为当地群众解惑答疑。

与法相伴,与法同行。在与法律并肩作战的二十多年中,民警王锟不断思考着法制的意义。

他说,自己不是律师、检察官,但在侦查的第一线,更应该将法律视为打击犯罪的工具与准绳;他不是一线刑警,少有机会与犯罪分子殊死搏斗,但却更明白依法办案,方能有效惩治犯罪的道理。

“央视有个节目叫‘拍案说法’,我干的事可以叫‘办案说法’。”王锟如此解读,言语中满是热爱。

重庆晚报-上游新闻记者 彭光瑞 实习生 王丹钦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新类型案件新犯罪手段层出不穷
瞧,那位警官是“追新”博士

2021-08-03 06:41:36 来源: 0 条评论

“放?还是抓?”

案头前,王锟陷入了沉思。

眼前的案卷是一起棘手案件,江北区公安分局民警经过连续数月的侦查、布控,抓捕了境外一个电信诈骗团伙的大量成员。但是,在证据的锁定上却遇到了“管辖权”的难题,如果不能从法理上解决,那么该团伙的部分成员,甚至可能逍遥法外。

作为江北区公安分局法制支队的业务骨干,难题自然落到了王锟身上。从民警获取的证据中,他清楚地意识到,如果嫌疑人脱罪,大概率会重操旧业,届时遭殃的,还是普通的善良百姓。

如何在现行法律条款中,找到让嫌疑人伏法的依据?这,便是他的工作。

案件“守门员”

他让电诈团伙一个都跑不脱

《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王锟办公桌上,摞着高高一堆法律相关书籍,这是他每天必啃的“大部头”。不看身上的警服,他倒像一位律师或是正在做学术研究的学者。

今年37岁的王锟,是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法制支队的副支队长。法制民警或许在我们的印象中有些陌生,但实际上,几乎每一起案件中,都有他们的身影。

法制民警的职责是什么?他们好比警察中的法律监督员,公安里的法律专家。但王锟更愿意将自己比作守门员。“法律的‘守门员’,把好案件审查的最后一关。”王锟说,案件事实是否查清、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案件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准确,都是他们要掌握的范畴,以此保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准确性、合法性、适当性。另一方面,法制民警对于案件还有监督职能,从案件的受案、立案侦查、刑事拘留、侦查终结……到最后的移送检察院起诉,监督范围覆盖至整个执法行为的全领域。

前文中提及的,是江北区公安分局近期破获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民警经过长期侦查,追踪到一个将窝点设置在境外某国的诈骗团伙。因为团伙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返回重庆,警方将其抓获后,顺藤摸瓜了解到整个诈骗团伙的情况。随后,警方通过研判侦查,将回到国内的犯罪嫌疑人逐一抓获。

案件看似一切顺利,但在准备起诉相关嫌疑人时,却发现了一个较大的法律争议。由于该犯罪团伙实行分组进行诈骗,导致对重庆本地报案者实施诈骗的,只是其中一组犯罪嫌疑人。而其他所谓的“小组”,则和报案的受害者没有实际联系。由于涉及区域广,犯罪行为隐蔽性强,警方一时间无法找到所有的受害者。如果对部分成员免于起诉,无疑会让部分犯罪嫌疑人逃脱法网。案件一时间进入瓶颈,进退两难。

江北分局刑侦支队视频侦查大队大队长董航宇介绍说,如果因此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所有参与案件的民警都不甘心。更为重要的是,诈骗团伙的成员一旦被释放,有很大几率会继续从事电信诈骗,从而威胁到更多老百姓的财产安全。

“犯罪团伙的组与组之间是有一定关联的!”于是,王锟对相关法律进行逐条分析,不断地和监察机关、法院进行沟通,力求找出具体法律细则来支撑案件起诉。随后他发现,在《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意见》(后文简称《意见》)的司法解释(一)中明确提到:“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直接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他认为,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便存在着直接关联,可以适用此条。事实上,在后续颁布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二)中,便支持了他的主张,只是在当时尚未出台。

最终,在王锟的全程参与下,警方成功破获此案。

幕后英雄

他是处理疑难案件专业选手

王锟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随后又考取了该校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他便考入重庆市公安局,不久后便成为一名法制民警。工作后,他又利用休息时间继续进修,取得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同时成为西南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至今,他已经和法律条文打了20多年交道。直到现在,翻阅法律典

籍,也是他空闲时间的主要消遣之一。他说,对他而言,法律不仅是知识的补给,更是执法的工具。

“近年来,犯罪手段呈现出新型化、多样化、科技化的特征。”王锟说,随着近年来互联网、通讯等科技手段的发展,新的案件类型、犯案手段层出不穷。而法律条文在适用上,往往存在滞后性,这是世界范围都存在的问题。法制民警需要做的,就是为办案提供合理、准确、有效的法律支持。

在“净网2021”专项行动中,江北警方通过一张“名片”,发现一家名为“中国真相私家侦探社”的公司,声称可以提供“犯罪侦查、调查取证”服务。这样的字样引起民警的警觉。通过摸排发现,这家公司的成员正在跟踪一中年男子。

民警通过调查后发现,这家“侦探社”对该男子不仅进行跟踪盯梢,还实施了偷拍照片视频、调查私人财产等一系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具备侦查权,私人机构不具备该权力。”江北区公安分局法制支队民警贺红波介绍说,由于该案在西南地区首例,在案件侦办中对案件的定性、法律的适用、罪名确定上有很多模糊的地方。这样的情况,又给办案民警摆了一道难题。但王锟说,没有先例,我们就做先例。

针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王锟经过查阅大量的法律条文,随后,他引用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作出修改完善的相关法律。以及2017年6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解释,为办案民警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后,民警查明自2020年7月起,向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对外宣称自己是“中国真相私家侦探社”成员,通过散发小卡片等形式招揽业务,采用跟踪盯梢、安装针孔摄像设备偷拍、利用GPS装置定位等多种方式,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获利50余万元。

查清该团伙犯罪事实后,江北警方立即组织抓捕行动,在重庆、青岛等地将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目前已被移送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普法大使

“江小警”网络宣传《民法典》

“法制民警不能仅仅盯着刑事案件,让老百姓知法、懂法,也是我们的职责。”除了公安民警的执法培养和监督,群众的普法工作也同样重要。

2021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启动之年,也是我国第一部《民法典》实施之年。为加强宣传,培养居民自觉守法的意识,提高学法用法能力,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江北分局推出了“江小警”云端法治微课堂,通过现场授课和视频播放相结合的方式,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兼任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的王锟,自然是授课主力,在“江小警”微课堂视频中,他结合鲜活案例和社会热点话题,以深入浅出的方式阐述《民法典》中相关法条,以案释法、以法析理,生动形象又贴近生活。

他的普法课程,不仅仅只在视频课堂上。日常的工作之中,他也是普法先锋。王锟不止一次到实地宣传法律,用通俗易懂的讲解,为当地群众解惑答疑。

与法相伴,与法同行。在与法律并肩作战的二十多年中,民警王锟不断思考着法制的意义。

他说,自己不是律师、检察官,但在侦查的第一线,更应该将法律视为打击犯罪的工具与准绳;他不是一线刑警,少有机会与犯罪分子殊死搏斗,但却更明白依法办案,方能有效惩治犯罪的道理。

“央视有个节目叫‘拍案说法’,我干的事可以叫‘办案说法’。”王锟如此解读,言语中满是热爱。

重庆晚报-上游新闻记者 彭光瑞 实习生 王丹钦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陈霞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