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建一批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 达标园区可获千万专项资金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8月10日23时33分讯(首席记者 佘振芳 实习生 陈雨轩)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优势突出、支撑作用强大的关键产业集群,产业园区是“主战场”。日前,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制定了《支持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建设政策措施》(下称《措施》),将推动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对于在创建期内完成目标任务的园区,将予以不低于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
《措施》提出,各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要编制创建方案,明确创建总体目标、年度目标任务,经区县政府(含市政府直管的开发区管委会,下同)审定后报市经济信息委审查。创建总体目标、年度目标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规模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引进、产业技术创新、公共平台建设等方面。
在实施量化考核方面,每年1月底前,各区县政府要对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报市经济信息委复核评价,复核评价结果作为给予专项支持的依据。
对创建期内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经济信息委从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中按照不低于1000万元/年的标准,用于充实所在地区县政府设立的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建设专项资金,其中区县出资额度不得低于市级资金的2倍。
《措施》明确,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建设专项资金具体支持项目必须是在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规划建设四至范围内,属于批准创建方向的相关研发、生产与服务等领域,且要本着解决突出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能用作有关单位的工作经费。
另外,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公共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培养、重点项目引进、企业做大做强、产品推广应用、产业孵化培育等八个方面。
在资金管理方面,分为专项资金下达、资金项目管理、年度绩效奖惩和资金终期验收。
其中,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建设协议签署后,在创建启动之年,市经济信息委向相关区县政府拨付1000万元专项资金,第二年3月底前根据年度目标考核实绩核拨当年资金的50%,以后年度根据年度目标考核实绩核拨上年度资金余款和当年资金的50%。
相关区县政府应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按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评审论证、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竣工验收等。
值得注意的是,创建期满,经验收,对完成创建总体目标80%及以上的,全额拨付支持资金;完成创建总体目标60-80%的,同比例核算支持资金总额,实际拨付超出应支持部分的由区县政府退回;完成创建总体目标不足60%的由区县政府全额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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