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起 市民在重庆公立医院检测核酸无需挂号且不收门诊诊查费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8月11日20时30分讯(首席记者 黄宇 实习生 王旭睿)今(11)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从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8月16日起,市民在重庆公立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时无需挂号且不收门诊诊察费。
市医保局在《关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混检项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43号)中表示,做出新的调整,是为进一步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减轻群众费用负担,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健康管理服务。
通知指出,具备核酸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要设置专门窗口或区域,为单纯进行核酸检测(包括混检)的市民提供采样服务,市民无需挂号且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一般诊疗费)。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相关风险地区按要求开展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时,可采取多人标本混合检测。实行10:1混样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每人次不高于20元收费(含体外诊断试剂盒等耗材);实行5:1混样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每人次不高于25元收费(含体外诊断试剂盒等耗材)。
对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乡镇采样,区县检测”的,检测费用可由采样公立医疗机构代收,收入分配由检测、采样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双方自行协商。
公立医疗机构应主动在醒目位置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通知自2021年8月16日零时起执行。鼓励具有检测能力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通知同时提到,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样检测价格仍按《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40 号)执行。
根据2020年40号文件,自2020年6月17日起,重庆各级医疗机构统一执行的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收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为50元/次(不含体外诊断试剂盒),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测定最高限价为25元/项(不含体外诊断试剂盒)。
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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