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和群众减负 重庆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减少至91项
8月16日,重庆市政府网公布《重庆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其中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减少至91项。据悉,该《清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企业和群众减负 重庆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减少至91项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1-08-17
 
重庆市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8月17日17时04分讯(首席记者 佘振芳 实习生 陈雨轩)为深入推进重庆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8月16日,重庆市政府网公布《重庆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其中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减少至91项。据悉,该《清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清单》列出91项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包括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由申请人或行政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注意到,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专业机构意见书编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和销售许可的安全评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出具验资报告,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变更)编制,道路旅客运输、货运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车辆性能综合检测等事项。

市政府网发布的通知还强调,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行政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凡未纳入《清单》的事项,行政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hualongbaoliao,报料QQ:3401582423。)

无障碍
推荐 | 要闻 重庆 两江评 | 区县 教育 文艺 | 健康 财经 生活 | 问政 汽车 直播 | 政法 视听 专题 | 鸣家 史家 旅游 | 房产 国企 原创 | 应急 信用 新闻发布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微信

为企业和群众减负 重庆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减少至91项

2021-08-17 17:18:18 来源:
 
重庆市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8月17日17时04分讯(首席记者 佘振芳 实习生 陈雨轩)为深入推进重庆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8月16日,重庆市政府网公布《重庆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其中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减少至91项。据悉,该《清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清单》列出91项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包括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由申请人或行政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注意到,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专业机构意见书编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和销售许可的安全评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出具验资报告,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变更)编制,道路旅客运输、货运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车辆性能综合检测等事项。

市政府网发布的通知还强调,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行政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凡未纳入《清单》的事项,行政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hualongbaoliao,报料QQ:3401582423。)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陈丹丹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