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说 | 师资流动是落实“双减”政策的必要之举
近日,北京表示,要在新学期推出一批“双减”政策的落实举措,其中,“教师跨校、跨学区流动,辐射优质教育服务”的内容备受关注。
作为“双减”政策的第一批试点城市,北京将师资流动作为“双减”的重点内容,为之后其他地区推行双减政策开了个好头。
实现优质师资的流动,对拉平校校差距、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双减政策大有裨益。学生“高负荷”的背后,是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名校往往集优质的教师资源、办学条件于一身,也更易吸引到优质生源。择校说到底是择师,长此以往,名校与普通学校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由此导致“教育焦虑”“教育内卷化”愈演愈烈。
然而,想要打破当前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僵局,实现师资流动,还需克服重重困难。名校“独大一方”,垄断优质师资和生源的现象由来已久,短时间内很难改变;除此之外,不同区域、不同学校工作条件差异较大,教师能否适应频繁更换的教学环境,能否在短时间内熟悉新一批学生,答案不得而知;同时,教师轮岗代表着工作单位的变更,教师通勤、住宿、子女教养等一系列问题,还需细化部署安排;学生方的疑虑则在于,更换教师可能会干扰教学进程,也考验着学生的适应能力。
实现教师流动虽困难重重,但并非无例可循。早在2014年,我国就规定在同一所学校任职超过一定年限的教师应交流轮岗;近年来我国山西、辽宁等地的某些政策也可为师资流动提供借鉴。然而,在以往的教师流动实施过程中,出现“应付式轮岗”“差校轮岗成为升职跳板”的现象;而配套政策不健全、差校轮岗待遇差,在一定程度上打压了教师流动的积极性;由于轮岗周期安排不当,有时还会干扰教学进度,教学效果不佳。
因此,师资流动的制度设计还需完善:大方向正确,细节处的保障制度也要跟上,政府应为流动教师提供通勤补助、住宿安排、科学合理地安排流动时间;同时,兼顾教师和学校双方的利益均衡,譬如对偏远地区学校的流动教师予以补贴。此外,合理制定流动教师的评价考核制度,既不伤害流动教师积极性,也让他们发挥其应尽的责任。当然,一个新政策的推进,还需要强大的决心和魄力。改革的目光应投向全社会的教育公平,不能让某个人、某个学校、某个地区的利益得失干扰改革进程。
“双减”不应浮于表面。“作业减,考试增;上课时长减,课外辅导增”,这样的做法看似减负,实则“越减越负”。真正落实双减,需要缩小学校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在此过程中,师资流动就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建立科学的师资流动制度,将双减落到实处。
作者:任姿颖(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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