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说 |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首先要消除隐性歧视
近日,国家对就业性别歧视格外关注。3日,全国妇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对反映涉及就业性别歧视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实施联合约谈。9日,国务院发布文件指出,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近年来,明面上的性别歧视虽然已不多见,但很多企业在招聘中存在着隐性的性别歧视。他们在招聘条件上没有限制性别,面试时也不会提性别问题,在最终录用时会以各种理由将女性应聘者拒之门外。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应统筹考虑多方面因素,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消除就业招聘中隐性的性别歧视,最重要的是大力普及“男女在智力、思维、实际工作能力不存在差异”的观念,移除人们关于男女能力差别的偏见。
针对就业招聘过程中最为突出的女性因婚育被排斥的问题,可以出台具体的措施来解决,相关福利保障对孕期员工倾斜,根据企业的女性员工比例给予适当补贴等。女性同样可以投身事业,婚育从来不是性别歧视的理由。
有些行业,在招聘条件上标明“限定男性”,是因为该行业的客观需求,而与性别歧视无关。男女在生理条件上是存在着客观差异的,一些需要力量的重体力活如矿井作业、货物运输、挖煤炼钢等工作由男性来做会更加合适。我们追求平等,但也应该承认客观差异。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要直面现实中的具体情况和具体问题,对症下药,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并落到实处,这样才能够消除性别歧视,改善就业环境,促进社会男女平等。
作者:欧阳衡(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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