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说 | 交警随意执法也是违法
国务院近日在16个省份开展第八次大督查,央视《东方时空》报道了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发现内蒙古个别地区交警执法存在不规范、随意性大等问题。
交警作为执法人员,主要职责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察、交通犯罪侦查、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设置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秩序、预防违章、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的交通行驶安全,而不是没有“底线”地随意执法。
交通罚款的目的主要是教导驾驶人注意行车规则,绝不是以罚款为目的。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发生几十万起的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尤为重要。罚款并加以普及交通知识可以有效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此次内蒙交警的做法,没有从实际出发就直接开罚单,这是目的与手段的倒置,不仅偏离为民服务的轨道,而且容易走上借机敛财的邪道。
内蒙交警的行为并非个例。部分交警对途经的货车逐一拦停,并以本没有违反的行为处罚。在罚款现场,无论是司机还是督查组人员,都没有听到交警就处罚理由给予反馈和说明。过往货车司机无奈表示,“这都习惯了。早在2013年时,就有媒体曝光了徐州铜山区交巡警在执法过程中,在未对车辆进行检查的情况下,连续对同一车辆进行处罚的事件。
交警没有从实际出发就随意开罚单,严重背离了交通警察的职责,严重违反了人民警察的纪律要求,为何民众说这已“习惯”了?这背后是个人原因还是有人纵容?
交通警察作为人民警察中的一种,职责就是保障人民的交通行驶安全,而不是在这里随意处罚,借机“发财”。对此,各地相关部门应切实提高交警的法律意识,让执法更加规范,更加公正。
作者:吕晓颖(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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