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说丨老人被恶犬咬死,“狗患”为何频频发生?
近日,福建漳州紫泥镇南书村一老人被一大型犬咬住后拖拽数十米,经抢救无效身亡。目前,恶犬已被枪毙,死者儿子同意协商赔款并开具了谅解书。
几乎每年都有狗咬伤人的情况。年年有这种新闻报道,每年都有人呼吁改进,可是狗咬人的事件却并不少见。这不得不让人疑惑:“狗患”为何频频发生?
首先,管住狗前得先管住狗的主人。在大街上时常可见有人遛狗不牵绳,不给狗带嘴套。这次事件中伤人的恶狗正是由一家酒楼所喂养,老人经过时狗未被采取任何的管控措施,也没有任何人看管。有些人在经提醒后依然置若罔闻、盲目自信,以“我家狗不咬人”为由搪塞过去。可是主人的这份自信并不能保障行人的安全,最终却是纵容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正如网友所说,养狗的人始终无法感同身受怕狗人士对狗的恐惧。正是因为这些养狗人的无所谓和盲目自信的心理,防范狗咬人的第一阶段便已缺位。既然把宠物当作自己家庭的成员,便要担起“大家长”的责任。
其次,城市管理部门应落实流浪狗管理工作并严格实施养犬管理条例。咬伤人的狗中不少是流浪狗,这部分狗缺乏主人管理,同时很可能携带病菌,咬伤人之后极易给人体传播病毒,危及生命安全。除此之外,各地应该严格实施《养犬管理条例》。目前,我国主要城市均有相关条例,但是养犬纠纷仍然时有发生,这背后是因为条例规定宣传不够深入人心,还是监督惩罚措施落实不到位?
最后,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线,也是管控不文明养狗行为的重要手段。《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相关案例发生后,有关部门应该严格执法,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并做好宣传工作。把不文明养狗的行为曝光,将违反法律的后果对市民进行宣传教育,起到威慑作用。
“狗患”频频发生,无辜的老人、孩子受到牵连,一起起悲剧的上演令人痛心,背后反映的是层层环节的缺位。狗主人、城管部门和法律应共同发力保障“人行道上的安全”,让狗真正成为人类的朋友,而不是敌人。
作者:陈慧琳(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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