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拟禁用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干预”市场竞争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9月29日19时讯(记者 李华侨 首席记者 黄宇)今(29)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获悉,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重庆市标准化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其中提到,禁止利用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注意到,针对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相关规定,二次审议稿从适用范围、内容及效力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规范和限制。
二次审议稿明确,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五年。
二次审议稿也提到,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内容不得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禁止利用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此外,二次审议稿还提到,社会团体、企业应当向社会承诺其发布的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产业政策规定,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负责。鼓励社会团体、企业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社会团体、企业违反该条规定的社会承诺制度发布标准,将纳入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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