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每人每年6000元!重庆全面推进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0月9日9时50分讯(记者 姜念月)近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六个部门联合推进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从培养对象来看,将优先支持我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企业,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以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为重点,兼顾各类技能岗位在岗员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外包人员)。
从培养模式来看,将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作用,实施培养与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与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与院校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
开展学徒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由培训机构或者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原则上按学徒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对于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执行。
此外,学徒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鼓励方面,对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成效显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在高技能人才项目建设中予以倾斜,将优先推荐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属于国有企业的纳入相关考核考评激励。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技工院校教师、优秀企业导师,在参加职称评定、教学成果评选、高技能人才项目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想去参加培训的,由企业在开展学徒培训前,将有关材料报所在地(企业注册地或学徒工作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交开班申请。
学徒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和考核评价后,由企业通过“重庆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向同意开班的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结业申请,申领学徒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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