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让一个罪犯逃避应有刑罚” 柴冬梅:当好刑事诉讼最后关口的“把关人”
为大力弘扬英模精神,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柴冬梅同志学习活动。

“绝不让一个罪犯逃避应有刑罚” 柴冬梅:当好刑事诉讼最后关口的“把关人”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1-10-11

柴冬梅。重庆市检察院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发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0月11日8时讯(首席记者 王玮 实习生 王旭睿)为大力弘扬英模精神,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柴冬梅同志学习活动。

柴冬梅是重庆市检察五分院派驻重庆市女子监狱的检察室主任,负责女子监狱、九龙监狱、长康监狱的派驻检察工作。

从检22年来,45岁的柴冬梅两次荣立三等功,一次荣立一等功,并获“全国首届监所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在工作中,她有着绝不让一个罪犯逃避应有的刑罚的力度,也有着甘冒“职业风险”依法启动假释程序的温度。

从严把关,守好刑事诉讼最后一道关卡

今年3月,重庆一监狱对罪犯刁思祖(化名)启动减刑程序,但审查报告到柴冬梅这里时,引起了她的注意。

报告显示,刁思祖减刑间隔期、考核计分均达到了减刑标准,但柴冬梅总觉得不对劲。对此,极为熟悉在押罪犯情况的她立即决定深入审查。

调取详细案卷资料后,柴冬梅印证了自己的想法,刁思祖在减刑考核期内打架3次,不服从管教等被教育扣分7次,严管2次,且至今对被害人家庭的赔偿不到判决的1/3。

“这充分说明,这名罪犯认罪悔罪意识差,暴力倾向没有得到矫正,不应获得减刑奖励。”柴冬梅意识到这样的罪犯绝不能减刑,随即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4月9日,重庆市五中法院作出裁定: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的检察意见正确,应予支持,刁思祖不予减刑。

经过此次事件,柴冬梅发现,处于末端监督的驻狱检察官,往往需要在一个星期内了解提出减刑罪犯的案卷、服刑期间各种表现等情况,时间紧、任务重,就容易出现纰漏。

在她的建议下,监狱检察提前介入制开始实行,由驻狱检察官提前介入,将法律监督贯穿到司法执法各个环节,不仅使得减刑审查更具公正性,也极大提高了司法效率。

自柴冬梅2016年从事监狱检察工作以来,先后审查办理了多达4666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发现提请减刑不当案件46件,得到法院采纳46件。

“不让经过审判的罪犯通过任何非法手段减轻、逃避刑事惩罚,这就是我的底线。”柴冬梅说,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最后的一道关口,她绝不让一个罪犯逃避应有的刑罚。

甘冒风险,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柴冬梅说,每个服刑人员都是生命的个体,和你我一样,有亲朋,有牵挂,有期盼。

女子监狱的王桂华(化名)因犯罪入狱,入狱前转让了她家经营的家庭小旅馆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入狱后积极改造,多次获得改造奖励,悔罪表现明显。

柴冬梅(左二)正在监狱和服刑人员谈话、了解情况。重庆市检察院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发

王桂华家中只有身体不好的婆婆一人照顾一对儿女,每月靠低保金度日,生活非常困难。

了解到王桂华家里的实际情况,柴冬梅向监狱建议对其启动假释程序。

对检察官来说,假释一名罪犯,就需要完全确保罪犯在狱中的表现达到法定标准,更重要的是需要确信假释出狱后没有犯罪风险。

换言之,假释这名罪犯,柴冬梅需要冒着相当的“职业风险”。

知道此事后,监狱相关领导曾面色凝重地问柴冬梅:“你确定?在那一刻,她只是平静地告诉这位领导:“我确定。”

2018年7月,王桂华正式假释出狱,出狱当天,她深深地向柴冬梅鞠了一躬。看着悔罪的母亲得到救赎,年幼的孩子又回到了妈妈的怀抱,柴冬梅心里暖暖的。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hualongbaoliao,报料QQ:340158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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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让一个罪犯逃避应有刑罚” 柴冬梅:当好刑事诉讼最后关口的“把关人”

2021-10-11 08:52:19 来源:

柴冬梅。重庆市检察院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发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0月11日8时讯(首席记者 王玮 实习生 王旭睿)为大力弘扬英模精神,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柴冬梅同志学习活动。

柴冬梅是重庆市检察五分院派驻重庆市女子监狱的检察室主任,负责女子监狱、九龙监狱、长康监狱的派驻检察工作。

从检22年来,45岁的柴冬梅两次荣立三等功,一次荣立一等功,并获“全国首届监所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在工作中,她有着绝不让一个罪犯逃避应有的刑罚的力度,也有着甘冒“职业风险”依法启动假释程序的温度。

从严把关,守好刑事诉讼最后一道关卡

今年3月,重庆一监狱对罪犯刁思祖(化名)启动减刑程序,但审查报告到柴冬梅这里时,引起了她的注意。

报告显示,刁思祖减刑间隔期、考核计分均达到了减刑标准,但柴冬梅总觉得不对劲。对此,极为熟悉在押罪犯情况的她立即决定深入审查。

调取详细案卷资料后,柴冬梅印证了自己的想法,刁思祖在减刑考核期内打架3次,不服从管教等被教育扣分7次,严管2次,且至今对被害人家庭的赔偿不到判决的1/3。

“这充分说明,这名罪犯认罪悔罪意识差,暴力倾向没有得到矫正,不应获得减刑奖励。”柴冬梅意识到这样的罪犯绝不能减刑,随即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4月9日,重庆市五中法院作出裁定: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的检察意见正确,应予支持,刁思祖不予减刑。

经过此次事件,柴冬梅发现,处于末端监督的驻狱检察官,往往需要在一个星期内了解提出减刑罪犯的案卷、服刑期间各种表现等情况,时间紧、任务重,就容易出现纰漏。

在她的建议下,监狱检察提前介入制开始实行,由驻狱检察官提前介入,将法律监督贯穿到司法执法各个环节,不仅使得减刑审查更具公正性,也极大提高了司法效率。

自柴冬梅2016年从事监狱检察工作以来,先后审查办理了多达4666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发现提请减刑不当案件46件,得到法院采纳46件。

“不让经过审判的罪犯通过任何非法手段减轻、逃避刑事惩罚,这就是我的底线。”柴冬梅说,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最后的一道关口,她绝不让一个罪犯逃避应有的刑罚。

甘冒风险,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柴冬梅说,每个服刑人员都是生命的个体,和你我一样,有亲朋,有牵挂,有期盼。

女子监狱的王桂华(化名)因犯罪入狱,入狱前转让了她家经营的家庭小旅馆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入狱后积极改造,多次获得改造奖励,悔罪表现明显。

柴冬梅(左二)正在监狱和服刑人员谈话、了解情况。重庆市检察院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发

王桂华家中只有身体不好的婆婆一人照顾一对儿女,每月靠低保金度日,生活非常困难。

了解到王桂华家里的实际情况,柴冬梅向监狱建议对其启动假释程序。

对检察官来说,假释一名罪犯,就需要完全确保罪犯在狱中的表现达到法定标准,更重要的是需要确信假释出狱后没有犯罪风险。

换言之,假释这名罪犯,柴冬梅需要冒着相当的“职业风险”。

知道此事后,监狱相关领导曾面色凝重地问柴冬梅:“你确定?在那一刻,她只是平静地告诉这位领导:“我确定。”

2018年7月,王桂华正式假释出狱,出狱当天,她深深地向柴冬梅鞠了一躬。看着悔罪的母亲得到救赎,年幼的孩子又回到了妈妈的怀抱,柴冬梅心里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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