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立法开启依法育娃时代
王丽美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表决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介绍,这部法律通过制度设计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国人历来很注重家庭教育在培养孩子方面的关键作用,但也有一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未成年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有些人还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就为人父母,缺乏育儿经验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或宠爱溺爱,或放任自流,或暴力相向,信奉“不打不成才”……“丧偶式育儿”“补刀式育儿”“诈尸式育儿”现象层出不穷,说明家庭教育依旧处于滞后、模糊以及蒙昧的状态。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一个终身“职业”,其言行举止会对孩子产生深远影响。可以说,家庭教育既是关乎家庭发展的家事,也是关乎国家前途命运的国事。家教乱象中既有家庭教育缺失等微观问题,也有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以及服务供给等宏观问题,亟待通过政府、社会和家庭同心协力,开出良方。
法律具有规范性、强制性,也具有明示作用、矫正作用和指引作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开启了家庭教育依法育娃时代。这不仅打破了家门的“私事”阻隔,厘清现代家庭教育的认知及界限,还规定了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及企业在参与家庭教育中的权责,明确了工作机制,有利于匡正错误、落后的家教观点,也有利于大力开展家庭教育服务工作,促进现代教育全面发展,对个体、家庭及社会均大有裨益。
法律需要落实,良政需要善为。只有设立法律条文,开展法制宣传,完善家长教育,让法令逐步转化为公民的一种守法自觉,不断明确政府、社会、家庭及个人的责任,才能全面提高依法育娃的责任与水平。当家庭教育法规得到落实及拓展,当做一个合格、守法、明理的父母成为现代家庭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要求时,现代家庭教育就会源源不断转化为护佑孩子们健康成长、促进国家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