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制度之基 重庆多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国领跑

夯实制度之基 重庆多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国领跑

来源:重庆日报全媒体2021-12-01

首创“提高森林覆盖率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携手四川在全国最先建立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建设全国首个“碳惠通”平台......

11月30日,在重庆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重庆日报记者获悉,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聚焦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多项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在全国领跑,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系列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推动下,今年截至11月29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03天,1—10月,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Ⅱ类,7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8.6%。

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2020年3月,南川区一企业因输送管道泄漏,17立方米赤泥原浆流入凤咀江,导致水体污染,鱼类死亡1300公斤。经过磋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与该企业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数额共计106.95万元,企业向南川凤咀江流放进20.5万尾鱼苗,以此修复该段受损鱼类生态环境系统。

这是我市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后,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的又一成效。

2015年12月,重庆被纳入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7个试点省市,2018年开始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除中央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情形外,重庆还积极探索,明确了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致使森林或者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等八种启动赔偿的具体情形。

同时,为共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2020年4月,川渝两地在全国率先建立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其中一个核心内容,就是两地每年定期协商确定经营单位及可接收的类别和数量。

凡在“白名单”范围内的,不再需要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由两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直接审批,5个工作日即可得到答复,不仅简化缩短了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审批程序和时间,还有效提升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监管水平,为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协同发展打下了基础。

全国首创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机制

2019年3月27日,江北区政府与酉阳县政府签订我市首单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交易森林面积指标7.5万亩,成交金额1.875亿元。

按照协议,江北区购买酉阳县7.5万亩森林面积指标,该面积指标仅专项用于江北区森林覆盖率目标值计算,不与林地、林木所有权等权利挂钩,也不与造林任务、资金补助挂钩。江北区支付酉阳县的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将专项用于酉阳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着力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为目标,2018年10月,我市在全国首创了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提高森林覆盖率确有实际困难的区县,可以向森林覆盖率高出目标值的区县购买森林面积指标,计入本区县森林覆盖率。

通过这一制度安排,促使了各地区县政府切实履行提高森林覆盖率职责,由被动完成植树造林任务转变为主动加强国土绿化工作,形成共同担责、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

目前,江北、九龙坡等绿化空间有限区纷纷与森林资源丰富的酉阳、石柱等县签订森林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总交易森林面积指标31.66万亩、总成交金额7.915亿元。

建设全国首个“碳惠通”平台

近日,重庆市首次碳排放权配额有偿发放在重庆联交所集团顺利完成,计划投放的350万吨政府储备配额全部成交,成交金额1.05亿元。

2021年10月22日,重庆正式发布并上线全国首个覆盖碳履约、碳中和、碳普惠的“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以下简称“碳惠通”平台),打通资源变现路径。

该平台与重庆碳市场无缝对接,可帮助林业碳汇、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工程减碳等核证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碳减排量有序进入市场,既实现了减碳降碳项目、行为的增值变现,也丰富了碳市场控排企业的履约方式。

同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主体均可通过该平台购买减排量实现活动、会议的碳中和。社会公众绿色出行、线上缴费、资源回收等低碳生活方式被量化成碳积分储蓄起来,可用于兑换平台商品、享受权益,真正做到“低碳生活、惠及你我”。

目前,重庆有152家工业企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累计成交量达2238万吨、交易额达3.5亿元;全市累计组织1万余家次企业参与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金额达到3.76亿元。

在全国率先建立三级“双总河长”和四级河长体系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过程中,重庆创新实施了“双总河长制”,即由市、区县、街镇三级党政“一把手”同时担任“双总河长”,齐抓共管河长制工作。

同时,两次充实完善全市河长制组织体系,将市级河长由3名增至20名,市级河流由3条增至23条,市级责任单位由22个增至30个,建立了市、区县、街镇三级“双总河长”架构和市、区县、街镇、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

重庆实行的“双总河长制”也获得了水利部、长江委肯定,并在全国进行推广。

2020年4月,川渝两地还携手设立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河长办”),这也是全国首个跨省市设立的联合河长办。

新成立的川渝联合河长办围绕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建立省级河长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建立联合巡查制度和年度工作方案;研究建立跨省界河流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流域生态环境事故协商处置制度并指导落实;以及涉及川渝两省市跨界河流管理保护治理的其他事项。从而确保川渝两地河湖联防共治工作常态、长效推进,达到“1+1>2”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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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制度之基 重庆多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国领跑

2021-12-01 09:40:51 来源: 0 条评论

首创“提高森林覆盖率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携手四川在全国最先建立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建设全国首个“碳惠通”平台......

11月30日,在重庆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重庆日报记者获悉,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聚焦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多项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在全国领跑,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系列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推动下,今年截至11月29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03天,1—10月,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Ⅱ类,7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8.6%。

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2020年3月,南川区一企业因输送管道泄漏,17立方米赤泥原浆流入凤咀江,导致水体污染,鱼类死亡1300公斤。经过磋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与该企业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数额共计106.95万元,企业向南川凤咀江流放进20.5万尾鱼苗,以此修复该段受损鱼类生态环境系统。

这是我市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后,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的又一成效。

2015年12月,重庆被纳入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7个试点省市,2018年开始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除中央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情形外,重庆还积极探索,明确了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致使森林或者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等八种启动赔偿的具体情形。

同时,为共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2020年4月,川渝两地在全国率先建立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其中一个核心内容,就是两地每年定期协商确定经营单位及可接收的类别和数量。

凡在“白名单”范围内的,不再需要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由两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直接审批,5个工作日即可得到答复,不仅简化缩短了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审批程序和时间,还有效提升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监管水平,为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协同发展打下了基础。

全国首创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机制

2019年3月27日,江北区政府与酉阳县政府签订我市首单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交易森林面积指标7.5万亩,成交金额1.875亿元。

按照协议,江北区购买酉阳县7.5万亩森林面积指标,该面积指标仅专项用于江北区森林覆盖率目标值计算,不与林地、林木所有权等权利挂钩,也不与造林任务、资金补助挂钩。江北区支付酉阳县的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将专项用于酉阳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着力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为目标,2018年10月,我市在全国首创了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提高森林覆盖率确有实际困难的区县,可以向森林覆盖率高出目标值的区县购买森林面积指标,计入本区县森林覆盖率。

通过这一制度安排,促使了各地区县政府切实履行提高森林覆盖率职责,由被动完成植树造林任务转变为主动加强国土绿化工作,形成共同担责、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

目前,江北、九龙坡等绿化空间有限区纷纷与森林资源丰富的酉阳、石柱等县签订森林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总交易森林面积指标31.66万亩、总成交金额7.915亿元。

建设全国首个“碳惠通”平台

近日,重庆市首次碳排放权配额有偿发放在重庆联交所集团顺利完成,计划投放的350万吨政府储备配额全部成交,成交金额1.05亿元。

2021年10月22日,重庆正式发布并上线全国首个覆盖碳履约、碳中和、碳普惠的“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以下简称“碳惠通”平台),打通资源变现路径。

该平台与重庆碳市场无缝对接,可帮助林业碳汇、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工程减碳等核证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碳减排量有序进入市场,既实现了减碳降碳项目、行为的增值变现,也丰富了碳市场控排企业的履约方式。

同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主体均可通过该平台购买减排量实现活动、会议的碳中和。社会公众绿色出行、线上缴费、资源回收等低碳生活方式被量化成碳积分储蓄起来,可用于兑换平台商品、享受权益,真正做到“低碳生活、惠及你我”。

目前,重庆有152家工业企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累计成交量达2238万吨、交易额达3.5亿元;全市累计组织1万余家次企业参与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金额达到3.76亿元。

在全国率先建立三级“双总河长”和四级河长体系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过程中,重庆创新实施了“双总河长制”,即由市、区县、街镇三级党政“一把手”同时担任“双总河长”,齐抓共管河长制工作。

同时,两次充实完善全市河长制组织体系,将市级河长由3名增至20名,市级河流由3条增至23条,市级责任单位由22个增至30个,建立了市、区县、街镇三级“双总河长”架构和市、区县、街镇、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

重庆实行的“双总河长制”也获得了水利部、长江委肯定,并在全国进行推广。

2020年4月,川渝两地还携手设立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河长办”),这也是全国首个跨省市设立的联合河长办。

新成立的川渝联合河长办围绕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建立省级河长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建立联合巡查制度和年度工作方案;研究建立跨省界河流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流域生态环境事故协商处置制度并指导落实;以及涉及川渝两省市跨界河流管理保护治理的其他事项。从而确保川渝两地河湖联防共治工作常态、长效推进,达到“1+1>2”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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