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PPP模式完善双城经济圈公共基础设施的对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强调“合力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这给新时代运用PPP模式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创新性运用好PPP模式,要加快引“制”引资,切实助力《规划纲要》落地落实、扎实推进。

运用PPP模式完善双城经济圈公共基础设施的对策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2021-12-02

丁新正 刘涵艺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强调“合力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这给新时代运用PPP模式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创新性运用好PPP模式,要加快引“制”引资,切实助力《规划纲要》落地落实、扎实推进。

重视PPP项目“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分类、策划与实施。充分重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各级PPP项目的研究、区分和策划,针对不同类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不同措施。一是不适宜引入PPP的“纯公共产品”,可由政府直接实施,但不宜硬性包装成PPP项目勉强推介。二是用户直接付费的经营性项目,应当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方式进行投资和运营,同时积极推动服务价格政策的研究和调整,确保服务价格适时适度到位。三是由用户付费但直接收费困难的经营性项目,如公共能源保障、生态共建共保、污染跨界协同治理等,可以采用联合收费,如垃圾处理费与天然气收费、自来水费与污水处理费。四是有经营性收费但无法满足项目资金流充分性的“准经营性”项目,特别是一些大型公用事业项目,如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市郊铁路等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合理区分项目内容架构,将其中有经营性收益的内容拆分出来交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部分则由政府投资,或者通过政府增加资金或扩大建设融资合理削减PPP部分的资金体量,激发和确保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五是主业公益性强,尚有某些“关联收益”的公共设施项目,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教育文化体育、公共卫生和医疗养老合作等,应区分政府付费和市场收费,防止界面利益和成本的混杂与冲突。

加强对PPP过程的专业指导和合法合规性管理。目前,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部分市、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对PPP的关注和热情较高,推介的项目数量众多,资金体量庞大。同时,也存在PPP中介咨询机构鱼龙混杂、专业性人力资源缺乏、主管机构和操办人员知识技能不足等问题。因此,要加强对各级政府部门和机构、PPP项目主管和主办人员的业务、实务的培训和指导;要重视对PPP项目中介咨询机构的评估和筛选,防止用工程技术资质来替代PPP项目业绩和经验倾向,用单位合格资质来掩盖人员资质缺陷的倾向,防止通过恶性价格竞争来择定PPP咨询机构,从而确保PPP项目方案、财务方案、文件编制的质量。

实现资产运作与资本运作、存量与增量齐抓并重。PPP模式涉及“资本运作”和“资产运作”“增量”和“存量”两种项目类型。在PPP模式的推行中,应当坚持“资本运作”与“资产运作”,“增量项目”与“存量项目”齐抓并重。目前,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有很多已建成并成功运营的存量项目,已经形成了数量可观和品质优良的资产,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很强。因此,可将这类“优良资产”通过PPP模式直接推向市场。对于存量现成亦有增量需求的区域性公共服务项目,如生态共建共保、污染跨界协同治理、公共卫生和医疗养老等项目,可以采用“存量”与“增量”挂钩方式来实施PPP模式,在存量资产的运营收益中逐步实现增量资产的提升。

界定分置政府行政内容和市场交易内容。一方面,在PPP合同条款设置上,采用“条款单列”分立分置,把属于政府行政的内容和市场交易的内容分置。落实《规划纲要》中“完善配套政策体系”的要求,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凡涉及法定监管内容的,应适用相关法律规则和程序;凡涉及财产市场交易的内容,应适用公证、仲裁、诉讼等民商事规则和程序。另一方面,双城经济圈内的各级政府应认真对待PPP项目中“共同责任”或“责任分担”。落实《规划纲要》中“强化组织实施”的要求。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区域内各级政府在PPP项目前期准备和决策中,要注重政府和企业对公共服务能力和规模设定环节的“共同责任”或“责任分担”,尤其是政府不宜对规模风险和需求风险大包大揽。因城市规划设定、资源限制、政策法规规定等原因必须由政府事前确定的相关内容,应明细其中属于政府的责任;能够由投资人通过设计方案和建设内容加以表明的,应明确属于双方的责任。

(作者单位分别为重庆社会科学院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所、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本文为市社科重大委托项目:2016ZDWT06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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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PPP模式完善双城经济圈公共基础设施的对策

2021-12-02 09:33:21 来源: 0 条评论

丁新正 刘涵艺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强调“合力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这给新时代运用PPP模式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创新性运用好PPP模式,要加快引“制”引资,切实助力《规划纲要》落地落实、扎实推进。

重视PPP项目“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分类、策划与实施。充分重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各级PPP项目的研究、区分和策划,针对不同类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不同措施。一是不适宜引入PPP的“纯公共产品”,可由政府直接实施,但不宜硬性包装成PPP项目勉强推介。二是用户直接付费的经营性项目,应当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方式进行投资和运营,同时积极推动服务价格政策的研究和调整,确保服务价格适时适度到位。三是由用户付费但直接收费困难的经营性项目,如公共能源保障、生态共建共保、污染跨界协同治理等,可以采用联合收费,如垃圾处理费与天然气收费、自来水费与污水处理费。四是有经营性收费但无法满足项目资金流充分性的“准经营性”项目,特别是一些大型公用事业项目,如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市郊铁路等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合理区分项目内容架构,将其中有经营性收益的内容拆分出来交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部分则由政府投资,或者通过政府增加资金或扩大建设融资合理削减PPP部分的资金体量,激发和确保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五是主业公益性强,尚有某些“关联收益”的公共设施项目,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教育文化体育、公共卫生和医疗养老合作等,应区分政府付费和市场收费,防止界面利益和成本的混杂与冲突。

加强对PPP过程的专业指导和合法合规性管理。目前,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部分市、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对PPP的关注和热情较高,推介的项目数量众多,资金体量庞大。同时,也存在PPP中介咨询机构鱼龙混杂、专业性人力资源缺乏、主管机构和操办人员知识技能不足等问题。因此,要加强对各级政府部门和机构、PPP项目主管和主办人员的业务、实务的培训和指导;要重视对PPP项目中介咨询机构的评估和筛选,防止用工程技术资质来替代PPP项目业绩和经验倾向,用单位合格资质来掩盖人员资质缺陷的倾向,防止通过恶性价格竞争来择定PPP咨询机构,从而确保PPP项目方案、财务方案、文件编制的质量。

实现资产运作与资本运作、存量与增量齐抓并重。PPP模式涉及“资本运作”和“资产运作”“增量”和“存量”两种项目类型。在PPP模式的推行中,应当坚持“资本运作”与“资产运作”,“增量项目”与“存量项目”齐抓并重。目前,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有很多已建成并成功运营的存量项目,已经形成了数量可观和品质优良的资产,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很强。因此,可将这类“优良资产”通过PPP模式直接推向市场。对于存量现成亦有增量需求的区域性公共服务项目,如生态共建共保、污染跨界协同治理、公共卫生和医疗养老等项目,可以采用“存量”与“增量”挂钩方式来实施PPP模式,在存量资产的运营收益中逐步实现增量资产的提升。

界定分置政府行政内容和市场交易内容。一方面,在PPP合同条款设置上,采用“条款单列”分立分置,把属于政府行政的内容和市场交易的内容分置。落实《规划纲要》中“完善配套政策体系”的要求,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凡涉及法定监管内容的,应适用相关法律规则和程序;凡涉及财产市场交易的内容,应适用公证、仲裁、诉讼等民商事规则和程序。另一方面,双城经济圈内的各级政府应认真对待PPP项目中“共同责任”或“责任分担”。落实《规划纲要》中“强化组织实施”的要求。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区域内各级政府在PPP项目前期准备和决策中,要注重政府和企业对公共服务能力和规模设定环节的“共同责任”或“责任分担”,尤其是政府不宜对规模风险和需求风险大包大揽。因城市规划设定、资源限制、政策法规规定等原因必须由政府事前确定的相关内容,应明细其中属于政府的责任;能够由投资人通过设计方案和建设内容加以表明的,应明确属于双方的责任。

(作者单位分别为重庆社会科学院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所、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本文为市社科重大委托项目:2016ZDWT06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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