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意见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十四五”期间培育100个高水平科创群体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10日9时30分讯(记者 姜念月)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提升我市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在“十四五”期间,重庆市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群体100个左右,新增国家科技创新基地3—5个,产出一批原创性、标志性科研成果,技术转让合同金额超过10亿元,形成以高水平科技创新引领学科建设、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体系。
建设265个市级重点学科
从主要任务来看,重庆市将持续支持重庆大学、西南大学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以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生物学、教育学等国家一流学科为核心,构建学科群,打造顶尖学科。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十四五”期间立项建设265个市级重点学科,着力提升学科建设整体水平,建设学科“高原”。
在优化学科布局方面,将加强基础学科建设,尤其是急需学科建设,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新环保、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支持高校自主布局相关学科或学科方向。
此外,还将推动成渝地区“11+11”高校聚焦60余个优势特色学科开展学科共建,提升区域学科建设水平,推动高校基础研究水平全面提升、重点领域实现引领突破。
每3年遴选15至20个潜力创新平台
《意见》提到,要加强重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打造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策源地”。积极对接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顶尖学科计划”,建设一批数学、物理、生物等基础学科研究中心。
在实施高校实验室体系建设行动的同时,实施高水平创新平台培育计划,每3年从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中遴选15—20个具有潜力的创新平台,作为国家级创新平台进行培育。
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引导高校设立产业研究院、成果转化机构,建设一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中心)。
探索实施“揭榜挂帅”的科研项目
在构建高效科研项目体系方面,《意见》提出,要深化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改革。探索实施“揭榜挂帅”的科研项目竞争性立项机制,支持高校加强疫病防控、公共卫生、防灾减灾等公共安全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究。
支持高校与市自然科学基金共同设立联合基金项目,围绕国家需求,瞄准学术前沿,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大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支持力度,支持高校以学科专业发展为牵引,设立校级科研项目,鼓励科研人员自由探索和创新。
实施高校创新研究群体(团队)建设计划。每年从市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中遴选20个创新研究群体(团队)进行重点培养,力争培育3—5个国家级创新研究群体(团队)。
引育优秀创新人 确保留得下、用得好
引育优秀创新人才也是《意见》涉及的部分。《意见》明确,要强化川渝人才协同,推动两地人才评价结果互认、人才服务资源共享。加强与发达地区人才交流合作,构建特色化、多层次“人才+项目”合作格局。办好“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等活动,吸引更多国际组织和学术论坛落地重庆。
针对高层次人才发展,要依托重庆英才计划、“塔尖”“塔基”等人才政策,以及“百万英才兴重庆”等引才活动,引进培育一批一流科学家和创新团队。
加快实施“院士带培计划”“博士后倍增计划”“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支持计划”等项目。加强高校科协、社科联组织建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科技工作者办实事,助科技工作者作贡献,确保高层次人才留得下、用得好。
此外,教育部门还要适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规模,建立专业与产业对接发展的机制,积极培养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创新创业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
坚决破除“五唯” 探索分类评价体系
在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方面,《意见》明确,要深化科研评价制度改革。坚决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五唯”。探索建立涵盖创新质量和水平、贡献和影响、人才培养等内容的科学的分类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价,推动科研回归初心、创新回归本质。
改革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机制。深入推进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结题备案制等改革试点,精简项目管理流程。
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科研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60%。
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惩治制度,建立科研人员个人信用制度,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实行终身追究、联合惩戒,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
支持高校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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