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开征集2022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据重庆市卫健委13日发布消息,为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该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22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重庆公开征集2022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1-12-13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13日18时讯(记者 连肖)据重庆市卫健委13日发布消息,为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该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22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一、征集原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解决全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重点,对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二)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等科学依据或研究基础。

(三)符合全市食品产业发展实际、行业现实以及监管实际需要。

(四)有利于做好现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整合工作,有利于加快补充完善急需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二、征集重点及范围

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国家标准,又需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符合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的现状及特点,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立项建议:

(一)地方特色食品的产品标准;

(二)与地方特色食品的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

(三)与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

(四)修订与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冲突及标龄超过5年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不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涵盖的食品类别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列入国家药典的物质等。

三、立项建议相关要求

(一)地方特色食品,指在本市有30年以上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包括本市特有的食品原料和采用传统工艺生产的食品。

(二)提出立项建议的应当是监管部门、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三)推荐承担标准起草的工作单位,应当有标准制修订的工作经验,能支持标准起草人工作,确保其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四)拟担任标准起草工作的负责人,应当熟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法规,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学风严谨,责任心强。

(五)提出立项建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填写立项建议书,同时提供支持立项建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相关科学文献、专家推荐材料或论证报告,提供立项建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草案文本。

(六)请各单位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建议反馈表》及《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纸质件及电子版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市民若查询具体通知,可登陆“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其他网站-重庆市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平台-通知公告”查询。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hualongbaoliao,报料QQ:340158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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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开征集2022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2021-12-13 18:47:03 来源: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13日18时讯(记者 连肖)据重庆市卫健委13日发布消息,为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该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22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一、征集原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解决全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重点,对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二)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等科学依据或研究基础。

(三)符合全市食品产业发展实际、行业现实以及监管实际需要。

(四)有利于做好现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整合工作,有利于加快补充完善急需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二、征集重点及范围

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国家标准,又需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符合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的现状及特点,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立项建议:

(一)地方特色食品的产品标准;

(二)与地方特色食品的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

(三)与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

(四)修订与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冲突及标龄超过5年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不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涵盖的食品类别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列入国家药典的物质等。

三、立项建议相关要求

(一)地方特色食品,指在本市有30年以上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包括本市特有的食品原料和采用传统工艺生产的食品。

(二)提出立项建议的应当是监管部门、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三)推荐承担标准起草的工作单位,应当有标准制修订的工作经验,能支持标准起草人工作,确保其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四)拟担任标准起草工作的负责人,应当熟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法规,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学风严谨,责任心强。

(五)提出立项建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填写立项建议书,同时提供支持立项建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相关科学文献、专家推荐材料或论证报告,提供立项建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草案文本。

(六)请各单位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建议反馈表》及《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纸质件及电子版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市民若查询具体通知,可登陆“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其他网站-重庆市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平台-通知公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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