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禁止巡游揽客 顺风车禁止从事客运经营
12月14日,《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会召开。另一方面,修订后的《条例》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以下简称网约车)与巡游出租汽车属于出租汽车客运,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网约车禁止巡游揽客 顺风车禁止从事客运经营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2021-12-15

本网之前报道:新《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下月施行 顺风车只能收燃料成本及通行费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崔曜)12月14日,《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会召开。重庆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新修订的《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网约车出租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明确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所需要具备的经营权数量、车辆、驾驶员、经营场地、管理制度等准入条件。

例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实行特许经营,车辆经营权无偿、有限期使用,不得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巡游出租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得在外观、颜色、标识等方面与其相混淆。

另一方面,修订后的《条例》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以下简称网约车)与巡游出租汽车属于出租汽车客运,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不过,两者有不同的运营方式,网约车禁止巡游揽客,只能通过网络平台接单。”该负责人称,巡游出租车既可以通过巡游揽客,也可以通过网络接单。

明确顺风车概念

据了解,《条例》规范了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行为,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概念。同时,《条例》规定私人小客车提供合乘服务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禁止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

如何界定顺风车服务与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区别。首先是车主需提前发布行程,通过网络平台匹配合乘出行的市民;其次,费用也不同,合乘出行成本分摊费不能超过车主的出行成本,否则就涉嫌构成经营行为。

此外,私人小客车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公司提供合乘服务的,信息服务平台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市交通主管部门实时、完整传输合乘出行相关订单信息,接受交通部门的监督管理。

连续2年信用评价不合格将被停业整顿

《条例》还建立了信用考核评价及奖惩制度,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纳入失信记录,推送至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办理有关业务;连续两年信用评价不合格的,责令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停止经营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同时,《条例》建立严重违法主体禁业制度,明确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被吊销从业资格证的,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从业资格证。

在打击非法营运方面,《条例》也提出构建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执法协作机制。对未经许可从事巡游车和网约车客运经营被依法处罚两次及以上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暂扣驾驶证3至6个月。

无障碍
推荐 | 要闻 重庆 两江评 | 区县 教育 文艺 | 健康 财经 生活 | 问政 汽车 直播 | 政法 视听 专题 | 鸣家 史家 旅游 | 房产 国企 原创 | 应急 信用 新闻发布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网约车禁止巡游揽客 顺风车禁止从事客运经营

2021-12-15 07:43:08 来源: 0 条评论

本网之前报道:新《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下月施行 顺风车只能收燃料成本及通行费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崔曜)12月14日,《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会召开。重庆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新修订的《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网约车出租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明确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所需要具备的经营权数量、车辆、驾驶员、经营场地、管理制度等准入条件。

例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实行特许经营,车辆经营权无偿、有限期使用,不得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巡游出租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得在外观、颜色、标识等方面与其相混淆。

另一方面,修订后的《条例》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以下简称网约车)与巡游出租汽车属于出租汽车客运,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不过,两者有不同的运营方式,网约车禁止巡游揽客,只能通过网络平台接单。”该负责人称,巡游出租车既可以通过巡游揽客,也可以通过网络接单。

明确顺风车概念

据了解,《条例》规范了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行为,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概念。同时,《条例》规定私人小客车提供合乘服务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禁止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

如何界定顺风车服务与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区别。首先是车主需提前发布行程,通过网络平台匹配合乘出行的市民;其次,费用也不同,合乘出行成本分摊费不能超过车主的出行成本,否则就涉嫌构成经营行为。

此外,私人小客车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公司提供合乘服务的,信息服务平台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市交通主管部门实时、完整传输合乘出行相关订单信息,接受交通部门的监督管理。

连续2年信用评价不合格将被停业整顿

《条例》还建立了信用考核评价及奖惩制度,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纳入失信记录,推送至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办理有关业务;连续两年信用评价不合格的,责令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停止经营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同时,《条例》建立严重违法主体禁业制度,明确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被吊销从业资格证的,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从业资格证。

在打击非法营运方面,《条例》也提出构建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执法协作机制。对未经许可从事巡游车和网约车客运经营被依法处罚两次及以上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暂扣驾驶证3至6个月。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杜漩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