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
——写在重庆全面推行河长制五周年之际
开栏语
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宣告“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河长制在重庆全面推行五年来,各级河长履职尽责,重庆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河库面貌明显改观。
本报从今日起开设“全面推行河长制5周年——河长治长河”栏目,深入挖掘重庆在践行河长制工作中的成功做法、有效经验、先进典型,报道全市上下在贯彻落实市级总河长令,以及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河长制等方面的生动探索实践。
重庆推行河长制5周年成绩单
■1个“全国首创”
2020年,川渝在全国首创成立了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负责研究解决跨两省市区域、流域、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
■3个“全国率先”
在全国率先推行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双总河长”制,即由市、区县、街镇三级党政“一把手”同时担任“双总河长”,齐抓共管河长制工作。
在全国率先颁布河长制地方法规《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将河长制实施纳入法治化轨道。
在全国率先建立河长民主生活会述职制度,严格落实河长责任追究制度,因河长制工作履职不到位受到约谈、通报、问责的累计1000余人次。
■5个100%
2020年全市42个“十三五”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100%。市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比例、消除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均达到100%。
资料来源:记者龙丹梅整理
首席记者 龙丹梅
冬日的重庆,来自西伯利亚的候鸟红嘴鸥频频光临。它们在两江交汇的朝天门水域翻飞嬉戏,在长江万州港翩翩起舞,在合川嘉陵江上展翅飞翔,在潼南涪江江面跳起“空中芭蕾”……
近年来,栖息越冬的候鸟成为山城独特的风景。这和重庆水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息息相关。
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宣告“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河长制在重庆全面推行。
重庆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肩负着维护长江上游地区河库健康的重大使命。五年来,重庆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创新管河、护河、治河举措,加快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重庆河长制工作正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
守水有责
1.75万名河长上任
12月24日,丰都县三合街道龙河段,两岸青山巍峨、草木茂盛,河水碧波如洗,清澈见底。丰都县三合街道总河长、龙河三合段河长陈明武正沿着河岸巡河。
陈明武守护的龙河,是长江一级支流。过去,沿河分布着养殖场、建材厂,还因流域内密布的小水电站出现过河道断流。这些问题,涉及多个部门,职责交叉、条块分割,形成了监管缺位和空白,“九龙治水”管不好一条河。推行河长制以来,龙河丰都段关停养殖场,拆除污染企业,搬迁工矿企业,整改小水电站,沿岸还种下了2万多棵乔木……
河长制,是解决“九龙治水”的“金钥匙”。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三级“双总河长”架构,即由市、区县、街镇三级党政“一把手”同时担任“双总河长”,建立了市、区县、街镇、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全市共分级分段设置河长共1.75万余名,实现全市5300余条河流、3000余座水库“一河一长”“一库一长”全覆盖。
四级河长抓治河,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形成,巡河护河成为常态。
河长干什么,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为压实河长责任,重庆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颁布河长制地方法规《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区县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及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河长通过明查暗访、跨界联合、智能巡查等方式开展巡河288万余人次,统筹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问题达5.8万余个。
以河长制为统揽,丰都县在龙河实施了污染治理、生态修复、防洪安全、珍稀动物保护、人水和谐以及信息化等六大工程。2020年底,龙河(丰都段)作为重庆的唯一代表,成功创建全国首批示范河湖。“这样大规模、涉及多部门联动的系统治理工程能如此快速、稳步推进,要得益于河长制的实施。”陈明武感叹。
如何集全社会之力,解决河库存在的突出问题?从2019年起,重庆连续3年发布3道市级总河长令,在全市开展了污水“三排”(偷排、直排、乱排)、河流“三乱”(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提升“三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3大专项行动,从聚焦水里,转变为水岸同治、标本兼治。
各级各部门“闻令而动”,全覆盖排查20余万个点位,发现问题8500余个。同时,分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常态化督导问题整改,推动问题整改8161个、整改率达到96%。江津区长冲渔场养殖污染、渝中区菜园坝沿江乱搭乱建、江北区“鑫缘至尊”和巴南区“巴滨一号”侵占河道等一批“老大难”问题得以解决,河道乱占乱建现象被全面遏制,长江干流规模性非法采砂基本绝迹。
“携手”治水
川渝联合治河获评“全国基层治水十大经验”
12月24日,潼南区崇龛镇姚市河,一艘清漂船从上游四川省遂宁市大安乡方向缓缓驶来。
这艘清漂船属于崇龛镇,现在却长期在上游大安乡作业。两地河长说,“川渝是一家,上游水质好了,下游自然差不了。”
水无常势,动而不居。行政区划有界,河水却无界。崇龛镇位于川渝交界处,辖区内琼江、龙台河(琼江支流)、姚市河(琼江支流)都发源于四川,上下游、左右岸共享一方碧水,需要齐抓共管,“跨界”合作。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崇龛镇便和上游大安乡、姚市镇建起了跨界治水“朋友圈”。到2020年,上下游涉及的川渝9个乡镇相继加入这个“朋友圈”,上下游合力,3条河流水质持续好转。
崇龛镇所在的潼南区地处川渝交界,跨界河流众多。近年来,潼南区、铜梁区与四川省遂宁市、资阳市所在的琼江流域,建立了生态环保及河长制管理协调机制,协同推进跨境小流域治理、水资源共同保护开发、流域统筹规划治理,并探索资源开发利用。双方还启动了跨界河流琼江全国示范河湖建设,共同编制印发《琼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川渝联防联治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琼江流域“一体化”治理,打造跨界河流治理全国样板。
重庆市水利局局长、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张学锋介绍,四川、重庆共处长江上游,境内跨界河流有长江干流及嘉陵江、渠江、涪江等重要长江支流,肩负着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历史使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启动以来,重庆与四川签订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利合作备忘录》、《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发布了《川渝跨界河流管理保护联合宣言》,协同立法加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同时,联合召开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了跨省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流域河长定期联席会商等联合机制。
2020年,川渝在全国首创成立了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负责研究解决跨两省市区域、流域、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携手”治水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琼江省级河长开展联合巡河,推动两地各级务实合作,签署合作协议94个。其中,重庆大足与四川安岳签订《河库警长制领域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河道警长共享信息、联合巡查;重庆合川与四川武胜两地7个乡镇签订协议,共同投资超3亿元实施南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使南溪河水质改善并常年保持在Ⅲ类以上。
川渝50条重要跨界河流所在的市、区县,共同编制、联动实施“一河一策”,共同谋划绘制跨界河流水系图,联合开展整治污水“三排”、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共整改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511个,联合实施铜钵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项目57个。
通过一系列措施,川渝“携手”治水成效凸显:今年以来,重庆进入四川河流的9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3个川渝共考国控断面水质保持为Ⅲ类。
川渝打造跨省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典范还获评“全国2020年基层治水十大经验”。
全民治水
“河长+”的朋友圈变大了
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河流管理保护,是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明确要求。近年来,我市积极构建“河长+”多元化社会各界参与机制,畅通管河、护河、治河渠道,延伸河长监管触角,让河流管护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推动从“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的转变。
“河长+民间河长”,推动河流监管向“最后一公里”延伸。
12月24日,武隆区平桥镇,水流潺潺的乌杨溪从热闹的场镇穿过。护河员陈小斌带着塑料袋、垃圾钳在河岸边清理垃圾。2.5公里的乌杨溪平桥镇河段被分成了约20段,由20名护河员包片包干认领,他们的职责是确保河段水清、无垃圾,如果发现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刻上报。在合川区三庙镇戴花村三庙河,从2017年就“上任”的民间河长何波已守护三庙河近5年,还带出了一批护河员。作为“企业河长”,垫江县兴禹水利水电建设开发公司总经理谭军组建了“兴禹清漂队”,配备18艘清漂船,每周巡河2到3次,守护着龙溪河六剑滩河段……张学锋介绍,目前我市已落实河道保洁员、巡河员、护河员1.5万余人,日常保洁5700余条(段)河流。此外,2.3万余名“河小青”青年志愿者、“巾帼河长”等民间河长队伍不断扩大,丰富了河湖管护责任体系。
“河长+检察长”,不但进一步织密了长江生态检察保护“制度网”,也及时向破坏水生态的违法行为亮剑。
今年4月,城口县检察院派驻该县河长办长江生态检察官朱光巡河时发现,修齐镇将大量砂石堆码在任河河床上,导致河道变窄。朱光联系县河长办进行现场勘测,发现修齐镇违法堆码砂石共19处,占用林地、土地、河道面积2万余平方米,对汛期行洪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县检察院成立办案组,立案调查。城口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了9次协商会,开展12次实地勘察,并对3处整改难度大的违法砂场进行重点监督,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线索调查程序及行政公益诉讼程序,促使问题得到彻底整改。经测算,修齐镇片区共清理砂石4万余立方米,恢复河岸耕地十余亩,恢复河岸林地8亩,补植树苗2000余株,恢复治理河道面积900余平方米。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田介绍,今年3月1日,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全面建立“河长+检察长”机制,进一步织密了长江生态检察保护“制度网”。由市检察院在市河长办设立派驻检察联络室,全市37个基层检察院在同级河长办设立派驻检察联络室,各级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开展联合巡查164次,发现案件线索114条,立案96件。此外,围绕3个市级总河长令的工作部署,我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展污水“三排”、河流“三乱”、提升“三率”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全市立涉水公益诉讼案1975件,督促保护水域6377亩,清理河道452公里,有效保护了水生态环境。
此外,我市还建立“河长+警长”,“河长+代表委员”等机制,使“河长+”体系不断拓展。5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担任河流督导长、监督员,协助河长巡河履职。各级政协委员开展明查暗访监督性调研视察活动,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320个,提出加大河流综合整治力度等意见建议1400余条。针对水域乱采、乱排、乱倒等违法行为,我市设立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河库警长1000余名,重拳打击水域乱采、乱排、乱捕等违法行为,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6260起,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3899起。
2020年底,重庆市42个“十三五”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100%,较2016年提升11.9%。市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比例、消除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均达到100%。
今年1—11月,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Ⅱ类,74个“十四五”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8.6%,高于国家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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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万名
全市分级分段1.75万余名,实现“一河一长”“一库一长”全覆盖
288万人次
全市各级河长通过明查暗访、跨界联合、智能巡查等方式开展巡河288万余人次,统筹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问题5.8万余个
153公里
清理长江干流岸线违法违规利用整治项目460个,整治河道“清四乱”问题1500余个,整治非法码头173座,取缔、拆解餐饮船舶138艘,累计腾退收回、规范整改岸线153公里
1亿尾
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增殖放流鱼类种苗近1亿尾
54.5%
推进长江、嘉陵江、乌江等流域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营造林2993万亩,退耕还林375万亩,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35平方公里,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4.5%
100%
今年以来,重庆进入四川河流的9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3个川渝共考国控断面水质保持为Ⅲ类
3270公里
全市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长度较2016年提升3270公里
资料来源:首席记者龙丹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