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公安局原政委付毅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3月3日15时19分讯(首席记者 王玮)今(3)日,重庆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风正巴渝”发布消息,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潼南区公安局原政委付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付毅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经商,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公权私用、执法犯法,热衷于权钱交易的“生意经”,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拨付工程款、解决治安纠纷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付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付毅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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