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简化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流程 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3月23日15时30分讯(记者 李华侨)日前,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出台5项措施,包括“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强化高风险对象重点监管”“实施信用监管”,力争在消防安全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完善全链条、全流程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
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可以选择新的“告知承诺”或原来的“非告知承诺(一般程序)”,来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告知承诺制”中,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并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就可申请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部门将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营业消防安全许可证并在线送达,公众聚集场所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场所负责人承诺本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即可开业,而不用等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后再开业。消防救援机构会对取得许可的公众聚集场所,自作出许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非告知承诺制(一般程序)”中,公众聚集场所需要持规定的申请材料至本单位所在地的行政服务中心消防业务受理窗口线下提出申请,或通过“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线上提出申请。消防救援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该场所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也就是说,场所负责人若选择“一般程序”申请,则需要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后再开业。
市消防救援总队提醒,市民办理时若有疑惑,可登录“重庆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搜索“公众聚集场所”,点击“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即可找到各区的咨询电话,进行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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