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22批次食品不合格 涉及水果、零食、蔬菜……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24类食品121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91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

这22批次食品不合格 涉及水果、零食、蔬菜……

来源:上游新闻2022-04-07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24类食品121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91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奉节县厚淑粮油加工厂生产的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九龙坡区好润佳生活超市销售的原味花生,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重庆市九龙坡区纯农井白酒厂生产的白酒53度,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云阳县亿丰购物中心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金科十年城店销售的黑芝麻(生),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金科十年城店销售的、标称重庆一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垫江县王华酒业经营部生产的白酒,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八)重庆市巴南区马王坪农贸市场申林销售的黄鳝(活),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九)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奥康大道4号附7幢33号柜台王柱销售的红小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农贸市场市场23号摊位王正容销售的白菜(普通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一)江津区支坪镇心怡食品超市销售的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二)南岸区好再来副食店销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重庆市开州区美湖饭店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十四)南岸区何氏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木薯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重庆市南川西城街道金龙路3号、金龙路附3号谢本琼销售的韭菜,克百威(以克百威及3-羟基克百威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六)彭水县拯云副食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七)荣昌区昌元街道隆源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干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沙坪坝区金街每记餐饮店销售的仔姜,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区金街每记餐饮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九)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东林街道观景路168号郑皓文销售的花生,酸价(以脂肪计)(KOH)、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万州区周梅餐饮店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一)巫山县蒋帮权牛肉面店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二)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忠县中博大道分公司销售的云南瓢儿白(普通白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目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上游新闻

无障碍
推荐 | 要闻 重庆 两江评 | 区县 教育 文艺 | 健康 财经 生活 | 问政 汽车 直播 | 政法 视听 专题 | 鸣家 史家 旅游 | 房产 国企 原创 | 应急 信用 新闻发布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微信

这22批次食品不合格 涉及水果、零食、蔬菜……

2022-04-07 08:49:58 来源: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24类食品121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91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奉节县厚淑粮油加工厂生产的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九龙坡区好润佳生活超市销售的原味花生,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重庆市九龙坡区纯农井白酒厂生产的白酒53度,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云阳县亿丰购物中心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金科十年城店销售的黑芝麻(生),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金科十年城店销售的、标称重庆一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垫江县王华酒业经营部生产的白酒,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八)重庆市巴南区马王坪农贸市场申林销售的黄鳝(活),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九)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奥康大道4号附7幢33号柜台王柱销售的红小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农贸市场市场23号摊位王正容销售的白菜(普通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一)江津区支坪镇心怡食品超市销售的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二)南岸区好再来副食店销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重庆市开州区美湖饭店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十四)南岸区何氏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木薯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重庆市南川西城街道金龙路3号、金龙路附3号谢本琼销售的韭菜,克百威(以克百威及3-羟基克百威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六)彭水县拯云副食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七)荣昌区昌元街道隆源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干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沙坪坝区金街每记餐饮店销售的仔姜,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区金街每记餐饮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九)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东林街道观景路168号郑皓文销售的花生,酸价(以脂肪计)(KOH)、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万州区周梅餐饮店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一)巫山县蒋帮权牛肉面店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二)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忠县中博大道分公司销售的云南瓢儿白(普通白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目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上游新闻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陈霞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