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建议!重庆将设立专项经费、实行养护责任制等保护古树名木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梁浩楠)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庆市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今(5)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从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获悉,《重庆市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办法》共25条,适用于重庆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管理。
古树名木该如何定义?《办法》明确,古树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国内外稀有的以及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古树后备资源指树龄五十年以上不满一百年的树木。
不仅如此,《办法》还提出,凡树龄在三百年以上的古树,或者特别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以及重要科研价值的名木为一级古树名木;树龄在一百年以上三百年以下的古树,或者比较稀有、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名木为二级古树名木。
《办法》提到,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管理应当坚持依法保护、科学管理、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的原则,鼓励社会单位、个人以认养树木形式参与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管理。
市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纳入专项保护规划,开展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的普查、认定、养护、复壮、宣传、科研及推广应用等工作,并给予经费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损害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的行为予以劝阻、投诉和举报。
除此之外,《办法》还提出,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每十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市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普查;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一树一档的要求,对城市古树名木进行登记、建档,统一编号,设置标牌。
另外,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实行养护责任制,确定养护责任人。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的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的抢救复壮,保护设施的建设维修,以及承担对养护经费有困难者的补助。
市民可登录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官网查看征求意见稿,对征求意见稿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需在2022年5月13日17:00时前将书面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联系人:王老师;电话(传真)67886003;邮箱:2497658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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