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重庆日报记者对话市总工会副主席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分布广泛、就业灵活、流动性强,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一直是一个难题。近日,本报记者专访了市总工会副主席孙玉涛。
重庆日报: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呈现出什么状况?
孙玉涛:与2015年相比,2020年我国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减少1150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增加2961万人。特别是在第三产业中,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为代表的新业态就业群体大量涌现,成为我国职工队伍的新生力量。
根据国家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共享经济服务提供者约为8400万人。与传统意义上的职工相比,这一群体具有组织方式平台化、工作机会互联网化、工作时间碎片化、就业契约去劳动关系化、流动性强、收入不确定等特点。
重庆日报:新就业形态会给工会工作带来哪些挑战?
孙玉涛: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面对现实存在的劳动关系认定较难、社会保障较欠缺、生存状态较差、组织程度偏低、权利救济困难等问题,简单遵循旧有模式、固有方法肯定是行不通的,这就要求我们加强与货运司机、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主动联系和关心服务,突出工作重点,整合力量资源,改进方法手段,探索与之相适应的建会入会、维权服务途径方法,切实把他们团结好、凝聚好。
重庆日报: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出台了哪些保障政策?
孙玉涛:目前,中央和市里都出台了不少的相关保障措施。
去年,国家人社部等8部委《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从规范用工、明确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补齐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规范意见。
针对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特点,《指导意见》从确定劳动关系着手,对规范用工作出要求,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中华全国总工会也发布了《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最大限度吸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
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11个部门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二十一条具体措施,明确规定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与合作企业依法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传统的工伤保险制度无法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问题,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重庆市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暂行办法》。
重庆日报:如果出现矛盾纠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什么维权渠道?
孙玉涛:除了普通的就业维权渠道如劳动仲裁外,去年市总工会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纠纷调解工作指引》(下称《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提出,依托工会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对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约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互联网平台企业间劳动保障权益纠纷解决的新路径。
《工作指引》明确要求,人民调解员在应当就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明确提示,引导平台企业与劳动者在明确知晓权利义务关系的情况下,促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或者选择采取其他合法的方式解决争议。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可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30日内申请人民法院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也要告知当事人维护自己权益的其他合法途径。
《工作指引》发布以来,全市各区县总工会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计受理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纠纷92件,达成调解协议34件,涉及金额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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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小哥有了自己的工会
全市已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435家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周松)记者近日从市总工会获悉,截至2022年3月底,全市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435家、覆盖职工4.5万人、发展会员3.6万人。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部署,我市积极开展快递从业人员集中入会行动,去年以来联合市邮政管理局督促指导10家市级头部快递企业成立工会、发展会员3000余人。
目前,市总工会正与市交通局联合制定《关于推进货车、网约车等新就业形态领域建会入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区县道路运输行业中符合建会条件的货运企业和在市交通局及直属单位批准或备案符合建会条件的网约车企业建立工会。
同时,与人社、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行业协会沟通衔接,着力推动外卖配送行业在渝头部企业、下属企业以及挂靠企业、加盟企业等关联企业建立工会。
各区县正在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试点扩面工作。
重庆日报记者 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