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 重庆将148项资质审批事项全部下放至区县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首席记者 董进)为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据了解,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出台了《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分工及推进方案》,将涉及住建领域的8项改革事项结合实际拆分出12项工作。在此基础上,该委确立了市级部门联系机制,通过制定督导方案、建立市级层面的督导组,分组分片督促区县保质保量完成改革任务。
自试点开展以来,市住房城乡建委针对建设项目串联验收时限长、流程多等问题,推进“一口受理”工作、进一步优化联合验收、取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措施,打造更为便捷、高效的联合验收体系。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执行联合验收的项目达249个,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249份,其中66个项目在联合验收现场即通过所有验收项目。
在推进联合验收过程中,市住房城乡建委遵循 “统一申报、一口受理、联合勘验、并行推进、限时办结”原则,以精细化管理提升企业获得感。目前,全市所有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可通过市、区(县)两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渝快办”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口申报、一口领取法律文书。上述项目实行联合验收后,大多数项目由改革前的8项优化为4项,减少事项达50%,困扰建设单位的多头跑、跑多头等验收困惑得到较好解决。
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中,市住房城乡建委通过向区县下放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使得企业在“家门口”就可申请更高等级的资质。
以施工企业资质审批为例,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前,建筑企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和特种工程资质均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审批。企业申报上述资质,需到市住房城乡建委提交资质申请,还要提供办公场所证明、技术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审批权限下放后,企业申报上述建筑企业资质,可直接向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呈报材料,且办公场所证明、技术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资质审批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手段就可获取。
这次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市住房城乡建委在满足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要求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工程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范围,将总计148项资质审批事项,也全部下放至区(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资质审批下放到区县,不仅给企业就近办理资质带来方便,也更有利于培育中小企业的成长。截至目前,各区县承接并审批1500余家建筑施工企业2500项资质、10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27家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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