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换电站建设如何申请补贴?重庆最新政策来了
《通知》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桩建设、换电站建设、营造推广氛围四个方面的申报范围、主体、条件及材料进行了明确。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换电站建设如何申请补贴?重庆最新政策来了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2-05-19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官网截图。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官网截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梁浩楠)今(19)日,记者从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官网获悉,市经济信息委和市财政局发布《关于申报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及2021—2022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桩建设、换电站建设、营造推广氛围四个方面的申报范围、主体、条件及材料进行了明确。申报分两批次。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需在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电子文档刻盘后一并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第一批次:符合条件的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申报主体,应于2022年6月1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营造推广氛围奖励申报主体,应于2023年1月31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其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申报范围是在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内销售、首次注册登记且已获得国家购置补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按照车辆首次注册登记年度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执行。

充电桩建设补贴。申报范围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提供公共服务的直流充电桩(含超高压充电桩),或是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园区等内部停车位建设,以及本市居民小区“统建统营”的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单枪平均功率不高于7千瓦)。

换电站建设补贴。申报范围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服务公共领域车辆的换电站。

营造推广氛围奖励。申报范围是2022年度在市内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

具体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可登录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官网查询。

新闻多一点:

4月18日,市财政局和市经济信息委出台《关于重庆市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与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针对车、桩、站等环节明确了补贴政策。

其中,充电桩建设补贴分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含小功率直流充电桩)两种情况。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压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换电站建设补贴也为两种情况,对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并运营多品牌多车型的巡游出租、网约出租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中重型卡车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对市内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超过活动经费的30%给予奖励,单个单位和组织年度奖励资金不高于50万元。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hualongbaoliao,报料QQ:340158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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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换电站建设如何申请补贴?重庆最新政策来了

2022-05-19 18:59:13 来源: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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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梁浩楠)今(19)日,记者从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官网获悉,市经济信息委和市财政局发布《关于申报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及2021—2022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桩建设、换电站建设、营造推广氛围四个方面的申报范围、主体、条件及材料进行了明确。申报分两批次。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需在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电子文档刻盘后一并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第一批次:符合条件的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申报主体,应于2022年6月1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营造推广氛围奖励申报主体,应于2023年1月31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其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申报范围是在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内销售、首次注册登记且已获得国家购置补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按照车辆首次注册登记年度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执行。

充电桩建设补贴。申报范围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提供公共服务的直流充电桩(含超高压充电桩),或是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园区等内部停车位建设,以及本市居民小区“统建统营”的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单枪平均功率不高于7千瓦)。

换电站建设补贴。申报范围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服务公共领域车辆的换电站。

营造推广氛围奖励。申报范围是2022年度在市内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

具体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可登录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官网查询。

新闻多一点:

4月18日,市财政局和市经济信息委出台《关于重庆市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与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针对车、桩、站等环节明确了补贴政策。

其中,充电桩建设补贴分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含小功率直流充电桩)两种情况。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压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换电站建设补贴也为两种情况,对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并运营多品牌多车型的巡游出租、网约出租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中重型卡车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对市内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超过活动经费的30%给予奖励,单个单位和组织年度奖励资金不高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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