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胭脂鱼、岩原鲤…… 江边放生7万尾“悔过鱼”修复生态环境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首席记者 王玮)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昨(1)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联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及江北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举行“蒋某某等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增殖放流活动。
在江北区江北嘴大剧院附近水域,7万尾鱼儿游向长江与嘉陵江交汇的水域。本次活动源于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执行,通过放生“悔过鱼”让当事人意识到破坏生态环境需要付出代价,并督促其开展生态修复,教育更多市民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在蒋某某等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六名被告人利用专业潜水设备和电击枪,在嘉陵江禁渔区深潜水下进行精准电捕鱼,作案方式较为罕见,这也是一分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办理的首起非法潜水电捕鱼案。
市一中法院当庭宣判6名被告人获刑,并赔偿共计6万余元的生态修复金。如何将这笔修复金用在刀刃上,最大程度地弥补6名被告人对长江生态的破坏?经过与市农业农村委的综合研判,一分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协商法院将这笔生态修复金用于联合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活动中的7万尾鱼儿就是经过专业论证和指导后确定的,以常规经济物种为主,但综合考虑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和资源监测实际情况,也加大了胭脂鱼、岩原鲤等长江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放流数量。
“检察机关将秉承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理念,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容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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