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修订城市供水节水条例 明确水表计量异议处理程序
用水人对水表计量有异议该如何解决?正在提交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修订草案)》就对这一情况进行了明确。

重庆修订城市供水节水条例 明确水表计量异议处理程序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2-06-09
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7日开幕。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张质 摄
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7日开幕。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张质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赵紫东)用水人对水表计量有异议该如何解决?正在提交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修订草案)》就对这一情况进行了明确。

修订草案第三十一条显示,用水人或者城市供水企业对结算水表计量有异议的,可以自愿委托相关机构对结算水表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委托方支付,但结算水表经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城市供水企业承担,并免费为用水人更换合格的结算水表。

对于供水价格调整,修订草案明确要进行听证程序。修订草案第三十条显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供水价格,应当按照价格听证的有关规定开展听证,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制定或者调整价格的决定。

修订草案还明确了供水安全的主体责任。修订草案第五十一条显示,城市供水企业违反未对供水设施定期进行检修、清洗和消毒,确保其正常、安全运行的;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的;或者因发生灾难、紧急事故造成停水时,未立即抢修,同时通知用水人,并报告城市供水节水主管部门的;未根据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制定本企业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应急物资的,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由城市供水节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区县(自治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处分。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hualongbaoliao,报料QQ:3401582423。)

无障碍
推荐 | 要闻 重庆 两江评 | 区县 教育 文艺 | 健康 财经 生活 | 问政 汽车 直播 | 政法 视听 专题 | 鸣家 史家 旅游 | 房产 国企 原创 | 应急 信用 新闻发布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微信

重庆修订城市供水节水条例 明确水表计量异议处理程序

2022-06-09 16:00:00 来源:
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7日开幕。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张质 摄
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7日开幕。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张质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赵紫东)用水人对水表计量有异议该如何解决?正在提交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修订草案)》就对这一情况进行了明确。

修订草案第三十一条显示,用水人或者城市供水企业对结算水表计量有异议的,可以自愿委托相关机构对结算水表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委托方支付,但结算水表经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城市供水企业承担,并免费为用水人更换合格的结算水表。

对于供水价格调整,修订草案明确要进行听证程序。修订草案第三十条显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供水价格,应当按照价格听证的有关规定开展听证,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制定或者调整价格的决定。

修订草案还明确了供水安全的主体责任。修订草案第五十一条显示,城市供水企业违反未对供水设施定期进行检修、清洗和消毒,确保其正常、安全运行的;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的;或者因发生灾难、紧急事故造成停水时,未立即抢修,同时通知用水人,并报告城市供水节水主管部门的;未根据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制定本企业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应急物资的,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由城市供水节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区县(自治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处分。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hualongbaoliao,报料QQ:3401582423。)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李露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