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按合同收物管费后续 | 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物业公司涉嫌乱收费行为展开调查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伊永军)合同上明明约定的物业费是2.98元/平方米/月,但交物业费时,物管却要求业主按3.58元/平方米/月来收,并称“合同打印错了”。昨(14)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报道了首创禧悦学府小区发生的这一事件(渝事有解 | 合同约定物业费2.98元如今却要收3.58元? 物管:合同错了但钱不能收错),引发不少网友关注。今(15)日,记者从沙坪坝区土主市场监管所了解到,该所已对群众举报的首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涉嫌乱收费问题开展调查。
物业:最新解决方案要根据业主收集意见情况而定
报道发出后,首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一位自称姓林的负责人与记者取得了联系并表示,在与业主们签物业合同之前,该公司在发改委、城乡建委等部门备案的价格都是多层3.58元/平方米/月。现在因为“合同打印错误”要重新调整,需要与业主们协商沟通,他们目前已经在进行业主意见的回访和收集,最新的解决方案要根据业主收集意见的情况进行讨论和申报,不是立刻拍板就能定下来的,这要根据与业主们沟通的进度,只能说他们会尽快解决。
住建委:物业在政府部门备案价多层是3.58元/平方米/月 但备案价与执行价不同
记者来到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委物管科,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首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市发改委备案的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显示:高层2.98元/平方米/月,多层3.58元/平方米/月。
该工作人员表示,这说明该物业公司当时在政府相关部门备案时,高层和多层的价格确实是分开的。但备案价和成交价是两码事,按照相关规定,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只要成交价不高于备案价,销售方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节,也就是说,只要物管方在实际销售过程中,不高于3.58元/平方米/月这个备案价就行。因此,物管与业主在合同中实际签订的多层2.98元/平方米/月这个价格,是在这个浮动范围之内的,合同肯定是有效的。
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对物业公司涉嫌乱收费行为的调查
记者从小区业主处了解到,尽管物管方一再向他们表示,目前还处在向小区业主征集意见阶段,但物管方已经对不少业主收取了比合同约定价格高的物业费。
在小区一业主提供的物业费收据上记者看到,该业主与物业签订的是2.98元/平方米/月的合同。但收据上显示,物业是按照3.58元/平方米/月来收的,总共收了近7个月的,总价2131元,收款日期为6月9日。
今日下午,记者随小区的业主代表们,携带物业合同、收款收据等举报材料,来到沙坪坝区土主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举报该小区物业存在乱收费行为。
目前,土主市场监督管理所已正式受理了该举报。该所一位负责人表示,将根据群众举报对首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涉嫌乱收费的问题开展调查,一经查实,不但要对多收的钱进行清退,还要根据有关规定对该物业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对于此事最终如何解决,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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