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警方侦破一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余志斌)今(16)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在“昆仑2022”专项行动中,江津警方成功侦破一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查获犯罪嫌疑人3人,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妥善处置非法排放废机油0.3吨。
1月18日,江津警方接群众举报,称珞璜镇安溪河漂浮有大量油污,疑是珞璜工业园某企业偷排的废机油。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发现油污是经园区雨水管流入安溪河,锁定源头为园区某配件锻造厂生产车间。江津警方在市公安局环保总队指导下,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
专案组对该企业周边多处下水管进行采样,综合其他证据,确认现场非法排放的污染物为HW08类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和含油废水。
经查,该企业在车间违规私设暗管排放废机油到隔油池,再由隔油池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准确查清其犯罪事实后,专案组采取统一收网行动,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李某、叶某抓获。
据胡某交代,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危险废物:废机油。为节约危险废物处置成本,胡某将企业隔油池违规连通市政管道,在明知非法排放废机油会污染环境的情况下,仍要求车间负责人叶某通过暗管非法排放。
叶某主观认为排放量不大,不会造成严重后果,便和李某先后5次通过暗管偷排废机油,共计0.3吨。
经江津区生态环境部门认定,非法排放的废机油含大量有害物质,具有强毒性、易燃性等危险特性,非法排入河道会对土壤、地下水、植被造成严重污染,将由此产生高额的环境应急处置及生态修复费用。
目前,江津警方已将该案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生态环境部门已对非法排放的废油污进行妥善处置。
据了解,2019年起,重庆市聚焦河流突出问题,4年发布4道市级总河长令,推动全市水环境持续好转。
2022年4月,重庆市发布第4号市级总河长令,市公安局细化制定《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第4号市级总河长令20项具体措施》,从做实河库警长、以打促防促治、夯实基层基础、策动群防群控、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打好“组合拳”。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发挥“河长+警长”实效,推进落实公安河长制、河库警长制,进一步畅通基层河长与警长涉河问题线索双向互通渠道,实行动态监测,建立跟踪机制,全力打击防范涉河犯罪,助推水环境提升持续走深走实,积极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推进重庆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警方提醒: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含多种有害物质,非法排放会污染土壤、水质,还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对危险废物的运输、处置,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非法排放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若市民发现涉嫌非法排放线索,可拨打12369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有奖举报,也可拨打110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登录重庆市公安局官网“有奖举报”专栏进行网上举报。
延伸阅读——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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