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例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吴礼霜)近日,一起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视频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结案。据了解,该案系重庆市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
经查,2020年5月,周某某、甄某某共谋利用网络发布淫秽视频链接,通过诱导分享获取广告流量费,其链接数量及传播人数甚多。同年9月,公安机关以周某某、甄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立案侦查并跨省抓捕二人。经大渡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21年7月底,经重庆市检察院审批,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下简称:五分院)就周某某、甄某某传播淫秽物品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正式立案。
2021年12月,经诉前公告后,五分院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周某某、甄某某连带赔偿受损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重建费21300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大渡口区检察院还联系区民政局提供专用账户和资金监管协助以确保赔偿金到位后能专款专用。
2022年4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五分院围绕争议焦点、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因果关系、承担受损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重建费的诉讼请求等相关证据进行了示证、质证,同时申请心理学专家作为辅助人出庭,进一步证实了观看淫秽视频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必须及时进行干预、修复和重建。6月9日,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的办理,是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履职,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理,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重要探索,为解决网络不良信息侵害公共利益的难点问题,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了借鉴参考。”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八部主任陈萍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刑事案件“一案多查”办案模式,统筹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与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全面综合履职,倾力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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