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璧山河长制、云阳林长制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重庆日报讯 (首席记者 龙丹梅)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21年“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名单,璧山区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云阳县因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上榜。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三峡库区腹心。近年来,重庆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效应渐显。
璧山区全面压实河长管河护河责任,建立河长责任“树状图”,34名在职区领导分别任34条区级河流河长,全区69个区级部门作为区级河流牵头单位,15个镇街122名镇级河长、166名村级河长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与河长制工作。河长向下延伸建立库长、塘长、泵长、口长、点长等,细化防治责任,将区领导、部门镇街和村社共计3200余名干部点对点“绑定”到全区约1.5万个污染点源上,确保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精准解决水污染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我们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河长制工作一票否决制,每月制定督查方案对全区生态河长工作开展拉网式督查暗访。同时,建立河长工作问题整改台账,有力促进相关单位及时整改销号,将督查结果作为当月考核依据之一。”璧山区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璧山还将全区71个部门和15个镇街纳入河流水质考核,每月得分最后一名且河流水质未达考核目标的单位,和连续两月生态河长工作考核最后一名的镇街向区总河长作出手写书面检讨。仅2021年,全区就有25个单位、36人次向区总河长递交手写书面检讨36份。此外,璧山还建立各镇街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奖惩机制,设置镇街交界断面和水质目标,明确每月凡达到水功能区水质考核要求的,奖励镇街10万元,反之则扣减镇街财力10万元,截至目前,已分别奖励镇街财力1130万元,扣减镇街财力520万元。
通过一系列措施,2021年,璧山三条区级主要河流水质全面提升,璧南河两河口国控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考核目标要求,璧北河平滩市控断面稳定达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地处渝东北的云阳县森林覆盖率达61%,是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大县。2021年,云阳县以突出做好“种好林、管好林、用好林”三篇文章,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特别是在突进森林资源科学精细管理方面,云阳县创新“林长制”工作机制,实行“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驻村(社区)干部”制。全县42个乡镇(街道)各配备1名县级林长、1名公安干警,森林警长协助林长指导协调工作,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违法行为;通过“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同办理损毁森林案件6件;全县42个乡镇(街道)镇村级林长和驻村(社区)干部包村(社区),将林长制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与湖北省利川市、开州区、万州区、奉节县、巫溪县签订了松材线虫病联防联控联治责任书,在交界处建立松材线虫病疫木检查哨卡,开展交叉检查;以“天保工程护林管理平台”开展“智慧林业”建设等。
云阳县还围绕“用好林”抓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县2021年林业增加值达30.06亿元,同比增长17.2%。全县还实施森林生态效益直补面积253.45万亩,补助资金3187.5万元,覆盖20.3万户,户均增收149元。兑现退耕还林直补资金4018万元,覆盖24万余户,户均增收167元。选(续)聘生态护林员1220人,落实补助资金555万元,户均增收4550元,有力地助推了乡村振兴。